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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召开班主任班长会议 修订本科生综合测评条例

发布时间:2016/01/15  点击量:

 

  1月13日中午,《人文与发展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条例》修改意见征集会议在东区民主楼340召开,院分党委书记景发老师主持了此次会议,学院学生思想教育管理科的辅导员、大一至大四年级各班班主任及班长参与了此次会议。

  综合测评作为综合考察同学素质和发展情况的一种手段和奖助学金评定的一项标准,对于引导学生树立全面发展的理念,帮助学生更好地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学院一直以来都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条例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对综合测评条例的修改予以高度重视,充分听取班主任和同学们的意见。

  此次会议主要针对学院综合测评条例的修改问题进行了讨论,班主任老师和班长对于综合测评的修改纷纷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在讨论到校外媒体发表新闻及通讯的给分问题时,传播131班班主任张建平老师提出这部分分值可以适当增加的意见。对于条例的具体的措辞和表达,法学142的班主任杨述兴老师也给出了自己的意见。而对于新增加的有关宿舍管理的测评内容时,同学和老师们纷纷发表自己的意见,表示要想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宿舍管理必不可少,同时在条例实施过程中,也要考虑学生实际情况,从而取得更好地效果。

  据悉,这次对于综合测评条例的修改涉及到原有条例的学术创新、社会工作、志愿服务以及附加分中学术认证等各个方面,待修订工作全面完成之后,修改后的综合条例将于2016年9月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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