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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中国农业大学2016-2017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4  点击量:

各位同学:

为鼓励更多的优秀同学积极投身学校的各项建设,为广大同学服务,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建设,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根据学校第2017-21次党委常委会关于奖励设置的决定,学校决定近期开展2016—2017学年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资格

1.具有一年以上学籍的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

2.全日制本科生在院级或校级学生组织中工作满一年或一届,责任心强,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业绩突出,考核合格。院级学生组织包括班级、团支部、学生党支部、院学生会、院分团委及其他学生组织。校级学生组织包括团委各部门、艺术团团工委及社团、社团团工委及艺术团、校学生会、团委直属学生组织等。

3.全日制硕士、博士担任学校研究生团委委员、研究生会干部,学院研究生分党委委员、研究生会干部、研究生党支部委员、研究生班委会委员、团支部委员、经学院或者研究生团委批准备案的研究生团体主要负责人,连续工作半年以上,责任心强,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业绩突出。

二、评选条件

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

2.积极参加校、院、班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努力履行大学生应尽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活动,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3.工作作风正派、严谨,有为广大同学服务的热忱,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4.工作中能正确理解上级党团组织的工作思想,善于沟通,积极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并取得显著成绩;注重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妥善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善于总结经验,认真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活动并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本科生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含选修课);研究生在学习科研工作中,尊敬师长,严谨踏实,成绩优良,恪守学术道德。

三、评选办法

1.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以自愿申报为原则,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按我校学生参与社会工作的组织体系开展。 

2.各学院评选人数参照附件1。 

3.参评的学生干部应根据自身工作情况向所在学生组织申报,填写《中国农业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中国农业大学2016—2017学年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并撰写不少于1000字左右个人事迹材料,经所在学生组织推荐,报相应的评选小组统一评选。(11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huangwr@cau.edu.cn,主题为“班级+姓名+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纸质版交至民主楼106)。

4.参与社会工作身兼多职的学生干部可根据自身工作情况选择一类学生组织申报,参评时,评选小组应依据其在其他学生组织的工作情况酌情考虑。

5.评选结果经全校公示后确定。

四、评选流程

1.参评个人填写申报表,向所在学生组织申报。

2.各级学生组织汇总个人申报表,填写推荐意见,向相应评选小组推荐。

3.学院评选小组将评选结果按评选要求报送校团委。

4.获奖名单公示。

5.颁发荣誉证书。

五、工作要求

1.个人申请评优要求向所在组织提交申请,校团委不接受个人递交的申报材料。

2.各学生组织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重视,认真进行评选,要把评选工作作为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激发学习热情奋发向上的重要导向;应加强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过程中具有典型意义的人物和事迹的宣传报道。

3.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各种类型的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者在校期间所有学年度申请奖学金的资格,学校有权追回已发放的荣誉证书。

 

附件1:2016-2017学年中国农业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2016—2017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doc

附件3:中国农业大学2016—2017学年“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xls

 

  

共青团人文与发展学院委员会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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