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发展学院
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3 点击量: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我院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聘任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工作机构
(一)学院资格审查小组:9人
组长:景发
副组长:张克云
成员:武晋、何慧丽、齐顾波、熊春文、杨述兴、安文军、张彩华
秘书:朱智毅
(二)学院学术委员会:9人
组长:叶敬忠
副组长:武晋
成员:李小云、左停、齐顾波、任大鹏、孙庆忠、熊春文、吴惠芳
秘书:朱智毅
(三)学院聘任考核小组:11人
组长:景发、叶敬忠
副组长:张克云
成员:武晋、何慧丽、龚利、齐顾波、熊春文、杨述兴、安文军、张彩华
秘书:朱智毅
二、聘任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12月12日-12月15日:工作部署,个人准备材料
学院公布有关文件,应聘人员根据申报岗位填写《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或《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教学型)》,表格下载链接为:http://rsc.cau.edu.cn/art/2017/12/11/art_856_548461.html。
破格晋升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破格晋升应聘专业技术职务专家推荐表》(须由两位正高级同行专家推荐,其中1人为校外专家)。
应聘人员填写《人文与发展学院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学术指标评价—个人成果计算表》,计算依据《人文与发展学院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学术指标评价细则(2017年修订)》。
12月15日下午1:30点-5点将《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或《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教学型)》、《人文与发展学院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学术指标评价—个人成果计算表》,以及业绩证明材料经个人打印9份,均须有原件1份,交到东区民主楼240,同时《审批表》还要传送电子版到zhuzhiyi@cau.edu.cn。
注意:应聘人员的业绩的证明材料9份复印件包括:
1.学历、学位证书;
2.教学相关证明材料;
3.论文首页复印件及学校图书馆出具的CSSCI、SSCI/A&HCI、SCI、EI等五大检索系统的收录证明;
4.科研项目证明材料(项目合同);
5.成果奖励的证书复印件;
6.其它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定按照顺序装订,以便审查。
(二)12月18日上午9点,在东区240召开学院资格审查小组会议,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12月19日-12月21日对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成果材料展示。展示地点:东区民主楼240。
(四)12月25日下午2点,院学术委员会召开评议会议。会议地点:东区民主楼240。
院学术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召开评议会议:根据岗位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按照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顺序对所有晋升应聘人员进行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根据学校下达的岗位数,按照“同意”“不同意”进行投票。“同意”票数须达到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方可确定为推荐人选。
通过评议推荐的拟晋升正高人员登录 “专家在线评审系统”(网址:http://ps.cau.edu.cn)选择“申报用户登录”,上传相关材料,用户名及密码由人事处根据学院评议推荐情况统一分配。
v 专家在线评审系统上传材料(PDF格式):
1.《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
2.《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专家推荐表》(破格晋升人员上传)
3.论文首页复印件及学校图书馆出具的SCI、EI等五大检索系统的收录证明;
4.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5.成果奖励的证书复印件;
6.其它业绩证明材料。
(五)12月26日-12月28日 对我院拟聘任人选及其聘任审批表进行公示。
(六)12月29日上交材料给学校人事处
(七)2018年1月以后:学校评议、公示、审定、发文聘任
三、本次聘任工作中的有关具体要求
1、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聘任时间自2017年12月31日算起。
2、出国人员在批准的出国期限内,可自愿参加晋升聘任,并按在校人员的要求提交业绩材料、参加评议和聘任。
3、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自考核当年起,5年内不得晋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4、发生严重教学事故的教师,自事故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得晋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发生较重教学事故的教师,自事故认定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发生一般教学事故的教师,自事故认定之日起,1年内不得晋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5、学校正在完善教师岗位分类,今年对主系列人员申报教师岗位类型暂不做限制,但仅可在一个类型进行晋升申报。
6、我院应聘图书资料、出版档案系列的人员,在学院报名、通过学院资格审查后,须参加学校统一设置的相应学科评议组的评议。
7、我院应聘教学型教授、工程系列、实验系列、农业技术系列的人员,在学院报名,通过学院资格审查后,须参加学校统一设置的教学及其辅助系列学科评议组的评议。
8、教学型教师岗位聘任条件中关于“教学工作量”的认定,参照《中国农业大学教师岗位基本职责暂行规定》(中农大人字〔2016〕49号)中“中国农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核定标准”进行核定。
9、对于没有获得学位的、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非主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若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经学院推荐后,可参加相应学科评议组评议。学院推荐名额为1人。
10、初次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需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
11、聘任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必须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学历、学位。
12、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为正高级的聘任为四级岗,副高级聘任为七级岗、中级聘任为十级岗、初级聘任为十二级岗。
13、正常和破格申请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经学院学术委员会或学科评议组评议的,计次1次;连续两年申请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未获通过者,停报1次。
14、未达到规定任职年限且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特别优异成果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请破格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破格晋升只限于应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院最多可推荐1人。
15、新入校的回国优秀留学人员和出站博士后人员,即自本次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工作开始,向前倒推一年时间之内的入校人员,在晋升时可不受担任班主任的年限限制。
16、对于合同聘用制(A类岗位)人员,可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各单位根据岗位情况,进行聘任,任期从聘任之日算起。
17、其它本通知未尽事宜原则上按照《中国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中农大人字〔2017〕5号)、《中国农业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中农大人字〔2017〕33号)执行。
人文与发展学院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