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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治讲座第8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刍议

发布时间:2018/01/02  点击量:

 

12月29日,由我院法律系主办的农村法治讲座在民主楼240顺利举行。国务院发展中心研究员、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徐小青研究员向法律系师生做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刍议”为题的专题讲座。

徐小青研究员围绕十九大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展开。他详细阐述了农业农村农民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强调了三农问题的重要性;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和完善农村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持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业、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等有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点。

徐小青研究员罗列了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七大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战略,指出乡村振兴战略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以政策背景为入口,徐小青研究员结合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进一步指出,要科学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体制,清除阻碍要素下乡各种障碍,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农业政策从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深化粮食收储制度改革,让收储价格更好反映市场供求,扩大轮作休耕制度试点。

他就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自己的几点认识:首先,城乡发展不协调,是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结构性矛盾,不仅制约农业农村发展,同时也制约城镇化的水平与质量。其次,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乡村,“多予少取防活”的方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与此同时,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对“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效衔接”和对待乡村面貌的根本改变应有历史耐心,我们不应超之过急。

在结束精彩讲话后,徐小青研究员又同在场师生就上述内容展开深入交谈与热烈讨论。

【图文供稿/王洁玲 杨庚慧 责任编辑/邵念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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