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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农业大学第十二届“志愿农大”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6  点击量:

        为弘扬志愿服务文化,宣传志愿服务“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提升志愿服务的认知度,激励志愿者及校内公益团体的服务热情,展示农大志愿服务事业的丰硕成果,展现农大学子志愿风采,共青团中国农业大学委员会举办第十二届“志愿农大”评选活动,对2017—2018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志愿者个人、志愿团体以及社会反响良好、成果丰厚的校内优秀志愿服务项目进行选拔与表彰。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名额

1、优秀志愿者

中国农业大学在籍本科生、研究生,且需在“志愿北京”平台实名注册为志愿者;全校共100名。

2、优秀团体

学校各级组织包括各志愿服务支队、社团、班级、党团支部等;全校共10个。

3、优秀项目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学校各级组织经由校团委批准并在“志愿北京”立项的各类校内外志愿服务项目及其他公益性质的长期或短期活动;全校共10个。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志愿者

1)具有爱国主义情怀和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积极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3)热爱志愿服务,在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积极参与并完成经校团委许可且严格符合审批流程的志愿服务活动,表现良好且经活动组织方认可,志愿服务时长达到110个小时以上(以“志愿北京”认证的时长为准)。

2、优秀团体

1)团队组织构架完整,分工明确,团结和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相应的业务水平;

2)热衷于公益事业,踊跃参加各项志愿服务活动;

3)团体人数在五人以上,并以该团体名义开展或参加志愿服务;

4)全年参加或开展志愿服务项目不少于两项,其中至少有一项常态化志愿服务项目。

3、优秀项目

1)项目运行期间,项目成员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积极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2)于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开展的各类校内外志愿服务项目及其他公益性质的长期或短期活动;

3)项目开展情况良好,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4)项目具有一定创新性,可复制性、可持续性较强,可向常态化项目的方向发展,具有可推广潜力,在校内外产生一定影响,对学校志愿服务体系建设起推动作用。

注:获得第十一届“志愿农大”优秀项目的志愿项目不得参加本届评选。

三、工作要求

1.个人申请评优要求向所在组织提交申请,校团委不接受个人递交的申报材料;

2.优秀团体与项目的申请由分团委盖章或主管老师签字后直接向校团委提交申报材料;

3.各分团委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重视,认真进行评选,把评选工作作为调动志愿者积极性、激发志愿热情的重要导向;

4.各分团委应加强“志愿农大”评选过程中具有典型意义的人物和事迹的宣传报道;

5.优秀志愿者的评选重点推荐普通学生(非学生干部)。

四、评选办法

1、优秀志愿者

1)各分团委在学院内对优秀志愿者进行评选;

2)校团委组织对志愿服务总队及参与公益、志愿服务社团的志愿者进行评选;

3)所有参选的志愿者填写“第十二届‘志愿农大’年度优秀志愿者报名表”见附件1;各学院及志愿服务总队、团工委评选名额见附件2,名额分配参照学院学生人数、开展志愿活动情况等综合考虑;

4)申请同学填写报名表.docx汇总表.docx于11月27日12:00前发送至caurfzd@163.com,纸质版交至民主楼107办公室,学院经材料审核,申请人答辩等环节,确定优秀志愿者推荐人选,报送校团委审核。

5)评选结果经公示后确定。

2、优秀团体

1)所有参选的志愿服务组织填写“‘志愿农大’年度优秀团体申报表”见附件4,纸质版盖章或由主管老师签字后于2018年11月28日前工作日下午14:00-17:30报送团委志愿者工作部办公室(公主楼三层A328);电子版打包统一命名“学院+优秀团体”或“志愿服务组织名+优秀团体”发送到邮箱cauzyzgzb@163.com

2)评审委员会汇总提交的各类材料,并从各志愿服务组织上报的优秀团体名单中,根据评优资格条件进行复选,确定参加优秀团体答辩的候选名单并公示;

3)候选名单公布后,各候选团体需积极准备答辩材料,并在指定时间参加答辩,评审委员会综合各类材料及答辩情况确定优秀团体获奖名单;

4)评选结果经公示后确定。

3、优秀项目

1)所有参选的项目负责组织填写“第十二届‘志愿农大’优秀项目报名表”见附件5,纸质版盖章或由主管老师签字后于2018年11月28日前在工作日下午14:00-17:30报送团委志愿者工作部办公室(公主楼三层A328);电子版打包统一命名“学院+优秀项目”或“志愿服务组织名+优秀项目”发送到邮箱cauzyzgzb@163.com

2)评审委员会汇总提交的各类材料,并从各志愿服务组织上报的优秀项目名单中,根据评优资格条件进行复选,确定参加优秀项目答辩的候选名单并公示;

3)候选名单公布后,各候选项目需积极准备答辩材料,并在指定时间参加答辩,评审委员会综合各类材料及答辩情况确定优秀项目获奖名单;

4)评选结果经公示后确定。


人文与发展学院分团委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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