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2 点击量:
各位老师: 校工会将在教师节期间表彰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的教职工,现启动统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计范围: 1.凡于2018年12月31日前在教育部门连续或累计工作满三十年的在职教职工(扣除中途不在教育部门工作的年份)均在统计表彰范畴; 2.已经表彰过的从教三十年教职工不在统计表彰之列。 二、时间安排: 1. 4月28日-5月18日,分工会统计汇总上报; 2. 5月21日-31日,人员资格审查,公示; 3. 6月4日-8日,专业摄影师拍摄工作照。 请各工会小组组长负责统计核查,收集“从教三十年登记表“并填写“从教三十年汇总表”,于2018年5月16日前发至我院分工会邮箱cohd@cau.edu.cn; 联系人:尹荣华 62737735 乔丽艳 62738682 人文与发展学院分工会 2018年5月2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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