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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方法工作坊之五】任大鹏:农业法学研究方法

发布时间:2019/01/08  点击量:


1月7日下午,由我院法律系主办的“法学研究方法工作坊”第五讲在东区民主楼201会议室举行。任大鹏教授为法律系师生作了“农业法学研究方法”主题讲座。讲座由法律系系主任杨述兴副教授主持。法律系李梅、张雅、徐学英、李玉梅、胡震、刘明明、朱智毅等老师和2018级研究生参加了讲座。

任大鹏教授围绕农业法的特性,农业法学关注的基本问题、研究视角、问题发现方法、分析方法和研究体会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讲解。

任教授讲道,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全社会应高度重视农业,积极探索农村经济的模式;农业法应该是一个领域而不是单纯的学科,农业法在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发展、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民权益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农业法学主要关注农地制度、农业和农村组织、农业产业发展和安全、农业资源和环境保护、农民权益保护等问题。农业法学有六大研究视角,即要处理好公平与效率、农业资源安全与充分利用、农产品生产者与消费者、农业的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小农户与规模生产者、农业经济增长与农村社会发展这六大关系。

任教授指出,农业法学的问题分析方法主要有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法学分析的一般方法、基于实践的逻辑认识和逻辑检验方法,我们应从传统法学理论、现行农业法律、农业政策变迁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四个方面入手去发现农业法学研究的真问题。同时,任教授还谈了自己的几点研究体会:要注重实地调查,相对聚焦研究方向、适度延伸研究领域、有意识形成研究系列,明确研究问题在学术体系中的地位和学术对话的界面,兼顾研究的学术性和政策性,并积极参与立法实践,进行交流与合作,建立研究基地等。

在探讨交流环节,法律系张雅副教授就农业法是否能算部门法、农业法的研究视角、农业政策转变为农业法律何以困难和农民权益保护的立法问题与任教授进行了交流。任教授回应道,法学学科和部门法联系密切,农业法几乎和一切部门法都有交集;农业法的研究视角是交织的,几乎所有的农业法问题都能从六大关系中分析出来;在历史进程中,农业法长期缺位,三农问题十分复杂,对农业功能的不同理解等导致了农业政策转变为农业法律存在诸多困难;在我国特殊背景下制定农民权益保护法,对保护农民权益具有重大意义。任大鹏教授还对其他问题进行了回应。

讲座结束后,师生们用热烈的掌声表达了对任大鹏教授的感谢。任教授对农业法学有着丰富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对很多问题都有独到的见解,令大家受益匪浅、获益良多。

背景资料:

基于对传统法学研究方法局限性的认识,自2018年起,我院法律系尝试建立“法学研究方法工作坊”,为全方位、多视角开展农业农村法制研究提供方法论指引。法律系积极开展与学校其他优势学科的交流合作,倡导引入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探讨与法学、社会学、政治学等跨学科合作研究的可能性及其实现方式,尝试借助于其他社会科学的成熟研究方法来展开对农业农村法制研究。2018年,法律系邀请了我院社会学系孙庆忠教授、熊春文教授、王昊老师和发展管理系奉公教授交流研究方法。本次任大鹏教授的讲座是“法学研究方法工作坊”系列讲座的组成部分。法律系计划在2019年继续邀请校内外专家做客“法学研究方法工作坊”,为法律系师生开展学术研究提供方法指引。

【撰稿/刘雨璇 摄影/王朝霞  责任编辑/ 邵念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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