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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中国农业大学“五四青年标兵”和 “五四青年标兵集体”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2  点击量:

各团支部:

中国农业大学“五四青年标兵”和“五四青年标兵集体”是学校授予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2019年是“五四”运动10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展示新时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全校青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弘扬“五四”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功新时代,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发挥生力军作用,为我校建成具有中国特色、农业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学贡献不竭的青春力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五四青年标兵”和“五四青年标兵集体”评选工作,并于2019年“五四”期间举行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10名“五四青年标兵”;

10个“五四青年标兵集体”。

二、评选范围

1、 “五四青年标兵”:凡我校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均可参加评选;

2、“五四青年标兵集体”:凡由我校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等组成的集体(3人以上)均可参加评选,集体中 35 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应占总人数的 80% 以上。

三、评选条件

(一)“五四青年标兵”

“五四青年标兵”评选的基本要求为: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无违纪违规行为,积极弘扬青春正能量,具有良好的校园影响力和示范引领作用;

3、勤于学习,善于创新,在本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学生无课程不及格现象,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年级50%以内;

4、已经获得“五四青年标兵”称号的青年不再参评。

“五四青年标兵”重点评选在以下四个领域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每一类的具体条件为:

1、精神文明

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满足以下条件中的部分条件: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帮助弱势群体并在青年中获得高度赞誉;能够直面逆境、不畏艰辛,身残志坚、积极乐观,自立自强;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团结青年,乐于奉献,引领风尚;

2、学术创新

(1)本科生上一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应在班级排名前10%(一年级没有开展测评的同学依据GPA成绩排名),同时积极参加国家或北京市大学生创新项目、URP等科技创新项目,并发表高水平科研文章或获得市级(含)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2)研究生具有良好的科研学术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内取得突出成绩,如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SCI、SSCI、EI、CSSCI收录论文两篇及以上,或者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中,以第一作者(除导师外)身份在学科类别影响因子前五位杂志上发表论文三篇(含)以上;参加科技项目并获得省部级(含)以上奖励;取得重大发明突破等。

3、躬身实践

积极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满足以下条件中的部分条件:在思想政治教育或学生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获得中国农业大学“社会工作一等奖学金”或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注国计民生、服务党和国家发展战略并做出积极贡献;积极投身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在创业项目中取得突出业绩,或在省部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

4、文化与体育

在校内外重大文体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得国家级文化体育比赛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得省部级同类比赛一等奖及以上,为国家或学校赢得声誉,热爱支持群众性文体活动,积极宣传推广健康文化,为校园文化的繁荣作出贡献。

除上述四个领域外,在其他领域有突出表现或综合表现优异者亦可参与本次评选。

(二)“五四青年标兵集体”

“五四青年标兵集体”评选的基本要求为: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结友爱,奋发向上,集体成员学习优秀、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无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3、在服务国家重要战略、学校发展稳定、繁荣校园文化、青年成长成才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事迹突出、典型示范作用强。

“五四青年标兵集体”重点评选在以下两个领域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集体,每一类的具体条件为:

1、党团班建设

注重理论学习和实践,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思想引领作用突出;组织建设规范、管理服务有序,工作求真务实、活动形式多样、内容充实;曾获校级以上荣誉,在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可度和良好的影响力。包括党支部、团支部、班级,包含功能性党支部、团支部。

2、实践育人

积极开展实践类活动,为活跃校园文化、助力青年成长成才、服务学校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服务党和国家战略、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曾获校级以上荣誉,在本领域内取得突出业绩,为国家或学校赢得声誉,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包括学术团队、志愿团体、社会实践小队、双创团队、文体类团队或有突出表现的其他类型集体。

四、评选工作小组

组  长:宁秋娅

副组长:张银  郭鑫  尤泳

成员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本科生院、科研院、学工部、研工部、体艺部、团委的负责同志,以及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评选工作小组秘书处设在校团委。

五、评选流程

1、征选报名。(3月21日-3月28日)

参评个人和集体填写所申报类别的《申请表》(见附件1、2),另附事迹材料一份(2000字以内,要求文字精炼,突出事迹特点和亮点),同时准备用于宣传的相关资料(见附件5),并于3月28日中午12:00前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注:参评“标兵集体”的校级组织,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校团委,文体类团队将相关材料提交至体育与艺术教学部。

2、资格审核与初评。(3月29日-4月10日)

各分团委组成评审小组,在分党委的领导下,对本院的报名个人和集体进行资格审核和初评。3月28日(下周四)中午11:30前,各团支部将候选人和候选集体材料电子版(申请表、汇总表、事迹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rfftwbgs@163.com,命名“**团支部+五四青年标兵评选”和“**团支部+五四青年标兵集体评选”,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民主楼106办公室。3月29日由学院评审小组开始评选,确定推荐个人和集体各1名(个),公示无疑义后上报学校。参评“标兵集体”的校级学生集体和文体类团队分别由校团委和体育与艺术教学部负责组织初评。

3、候选人资格审核结果公示。(4月11日-4月15日)

校团委对所有候选人、候选集体资格审核结果及事迹材料进行网上公示。

4、网络评选及事迹展示。(4月16日-4月23日)

依托校团委“CAU我们的团”微信公众号,面向广大公众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及候选集体开展事迹展示网络投票,投票结果将作为终评的重要参考。

5、终选。(4月26日-4月28日)

召开现场评审会,组建终评委员会,对候选人和候选集体进行综合评议和无记名投票,确定拟表彰“五四青年标兵”和 “五四青年标兵集体”人选和集体名单。终评委员会评委由专家评审团和大众评审团组成,专家评审团由部分学校、学院和职能部门代表老师组成,大众评审团由各学院青年代表组成。

评审会上各候选个人和集体进行答辩,答辩展示时间4分钟,专家评委提问时间2分钟,评委将从思想引领、突出事迹、示范影响、全面发展等方面综合各候选人和候选集体情况进行投票,根据得票情况进行排序,最终确定得分超过总分数二分之一的不超过十个候选个人和集体确定为拟表彰对象。

7、公示。(4月29日-5月1日)

校团委对拟表彰人选和集体进行网上公示。

8、宣传表彰宣讲。(5月)

公示无异议后,5月4日,对评选出的“五四青年标兵” 和“五四青年标兵集体” 颁发荣誉证书;在全校范围内对评选出的“五四青年标兵”和“五四青年标兵集体”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深化品牌效应,开展优秀事迹宣讲活动,切实发挥“五四青年标兵”和“五四青年标兵集体”的示范引领作用。

六、“五四青年标兵”、“五四青年标兵集体”激励办法

1.获得学校颁发的荣誉证书及奖金;

2.“五四青年标兵”、“五四青年标兵集体”优先推荐参加团中央、团市委组织的相关活动;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学习交流;

3.在学校宣传中,“五四青年标兵”、“五四青年标兵集体”将作为中国农业大学学子的优秀代表进行风采展示,并有机会代表全校青年参加重要活动等。

七、“五四青年标兵”、“五四青年标兵集体”义务

1.配合进行先进事迹宣传,配合学校、学院开展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积极弘扬青春正能量,发挥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2.服从组织安排,代表学校参加团中央、团市委等组织的活动;

3.接受学校每年度的跟踪调查研究,保持与学校联系;

4.对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违反学术道德情节严重等情形的,荣誉和奖励予以追回。

八、纪律要求

1.候选人或集体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参评材料不真实将立即取消候选人资格,并报所在单位予以取消本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等相应处罚。

2.候选人在评比期间可以展开经验介绍等宣传、演讲活动,宣传与演讲方案需报校团委批准后执行,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拉票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候选资格。

 

附件:

附件1 “五四青年标兵”申请表.docx

附件2 “五四青年标兵集体”申请表.docx

附件3 “五四青年标兵”学院推荐表.xlsx

附件4 “五四青年标兵集体”学院推荐表.xlsx

附件5 “五四青年标兵”候选人和“五四青年标兵集体”候选集体报名材料要求.docx

 

联系人:周静逸  62736568  

人文与发展学院分团委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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