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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任大鹏教授带队赴南京参加中国农村合作经济高峰论坛

发布时间:2019/08/17  点击量:

8月9日,我院任大鹏教授、李梅副教授带领团队一行九人赴南京出席“中国农村合作经济高峰论坛:合作社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暨第七届中国合作经济中青年学者工作坊”。



主题发言中,我院任大鹏教授通过归纳、梳理对当前合作社发展起指导性作用的六个经典案例指出,合作社的规范化依赖于法律规范与自治规范的共同作用,强调除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外,合作社章程不仅有利于合作社成员权利的保护,同时对于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矛盾具有很重要的司法意义。同时,任教授进一步强调,法律规定的惠顾分配为主与实践中的投资比例分配为主的差异性制度安排存在差距,立法应当进一步完善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制度。


 

 


分论坛上,我院博士生尹翠娟、吕晓娟、赵鑫、王俏分别就《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共同利益形成机制研究-以清水腾达乡村旅游联合社为例》、《联保合作社成员责任承担与风险规避》、《礼物视角下合作社的互惠行为研究-基于3家合作社的案例分析》、《合作社转型中的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基于全国74家合作社案例研究》进行专题汇报;四篇文章均得到了与会专家的高度评价并引发学者们热议。会议结束前,点评人分别就四位博士生的发言给与充分肯定,指出了部分文章的投稿方向,同时针对文章存在的结构问题、理论对话问题、二手资料使用等问题提出了详细的修改建议。



该论坛由南京林业大学与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学会等多家单位联合主办,来自相关行业的150余位专家学者及合作经济实践工作者参加活动。论坛期间,与会专家学者们围绕我国农村改革40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历程和经验,对当前的合作社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分别就“农民分化与组织异化下的农民合作组织发展”、 “新中国70年来的合作经济研究”、“从司法判例看法律对合作社的规范作用”、“关于农民合作社参与精准扶贫若干问题的思考”、“联合社何以可能?”等议题展开主题发言。

【图文供稿/赵鑫  责任编辑/王树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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