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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2020年度师德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7  点击量: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积极引导教师自觉践行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的时代要求,根据学校《师德考核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中农大党发〔2019〕70号)(附件1)和学校《关于2020年度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附件2)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就学院师德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组织领导

(一)学院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在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

(二)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成员

组  长:林涵、叶敬忠

成  员:张克云、龚利、武晋、吴惠芳、臧雷振、李玉梅、何慧丽、安文军

秘  书:晋泽敏

(三)学院各教工党支部在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指导下负责师德考核工作的具体落实。由各教工党支部书记牵头,与系主任共同组织开展本部门教职工的师德考核,必要时可成立本部门师德考核工作小组。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学院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和等级

(一)师德考核应以《中国农业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19年修订)》(附件3)为基本依据,内容包括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十个方面。

(二)师德年度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三)优秀档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加年度师德考核人员总数的20%,人数较少的单位优秀比例的基数按照年度累计方法计算。

(四)师德年度考核优秀是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的必备条件之一。师德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教师,教职工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教职工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四、考核程序

(一)准备阶段(12月22日前

各教工党支部按照《人文与发展学院师德考核实施细则(2020年)》(附件4),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师德考核实施程序。

(二)开展师德评议(12月23日—2020年12月28日

1.各教工党支部书记、系主任共同召集本单位的师德评议。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师德考核会采取个人自评、同事互评、学生测评和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师德评议应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师德考核评议表》(附件5)有关项目逐项进行评议。

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测评由各教工党支部书记、系主任共同组织进行。依据学校文件规定,学生测评可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或与学生评教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原则上各单位参与测评的学生人数不少于15人。学院党委将统一设立意见箱征集意见,意见箱设在中德楼105室和民主楼133室。学生测评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应在评议时予以重视。

2.各教工党支部书记、系主任共同召集本单位师德考核会议,确定本部门所有教职工(含非事业编)初步考核档次,报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审议。

3.各党支部填写本单位《师德考核结果备案表》(附件6)及《师德考核工作总结》(附件7),并于12月28日下午17:00前将附件6和附件7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三)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审核确定师德考核初步意见和考核档次,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党委审议并提交学校。

(四)学校公示(2021年1月13日后

五、相关要求和说明

1.学院书记、院长师德考核档次由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根据其师德评议情况和处级干部考核情况研究确定,不占用所在单位的优秀名额。其他处级干部师德考核档次由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综合分析师德评议的结果确定。

2.管理人员满意度民主测评结果可作为其师德评议的参考。

3.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的一部分,考核结果须填入本人年度考核表。

4.各党支部应将师德考核结果及时通知被考核人。

5.教职工对师德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书面申请复核。


联系人:晋泽敏;联系方式:2020070 @cau.edu.cn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中农大党发〔2019〕70号.pdf

附件2:中共中国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中农大党发〔2020〕50号).pdf

附件3: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19年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4:人文与发展学院师德考核实施细则(2020年)

附件5:《师德考核评议表》.docx

附件6:《师德考核结果备案表》.docx

附件7:《师德考核工作总结》.docx


中共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委员会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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