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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入团积极分子确定与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4  点击量:

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关于团员先进性的重要指示和团十八大精神,严格遵循《进一步规范发展团员工作的意见》(京团组〔2018〕10号)文件要求,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入团积极分子确定与培养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规范入团申请工作流程

1.入团申请的提出。入团申请应由本人自愿向团组织提出,申请书内容一般应包括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和向团组织表态等,由本人亲自书写。特殊原因不能亲自书写,必须由本人签名或按手印。

2.入团申请书的审核。一是确定申请递交程序是否正确。二是确定入团申请人国籍、年龄等是否符合申请入团条件。三是审看入团申请书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手写并本人签名。

3.安排入团申请谈话。团组织收到入团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团申请人谈话,对其基本情况及思想作进一步了解,并做好谈话记录。

4.建立入团申请人员档案。团组织应建立积极申请入团人员的名册,建立申请入团人员档案,及时记录每位入团申请人的入团工作进展。

二、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

1.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应在所有入团申请人中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应该采取团员推荐等方式,一般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决定后将积极分子名单报上级团组织备案。

2.确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团组织应当指定 1 至 2 名团员作为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基层团组织要经常了解培养联系人的工作情况,尤其在确定发展对象时,要充分听取培养联系人的意见。

3. 教育培养考察。要加强对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对入团积极分子须进行三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未经团组织培养教育的青年,一般不得发展入团。教育培养考察至少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1)入团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参加集中团课学习应不少于 8 学时。入团积极分子要求参与理论考核,考核成绩是发展团员资格的重要参照。

(2)团组织应吸收入团积极分子参加团的有关活动,并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内容,鼓励他们在实践中受教育、起作用、长才干。

(3)入团积极分子应在“志愿北京”实名注册为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团组织要做好相关记录。

4.在教育培养考察阶段,学习所在单位发生变动的,积极分子要及时报告所在团组织,做好继续培养教育和档案的交接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三、工作安排

各支部参考附件2:入团流程指引及参考模板等材料,在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过程中及时填写各文件,严格按照发展要求开展工作。统计近期提交入团申请书人员,形成各支部本学期申请入团名单。统计名单填报在附件1:xxx分团委入团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

请于2020年12月9日16:00前将附件1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fftwzzb2020@163.com。


学校联系方式:史凌杰 18811769892;杨  瑶 18601019718

学院联系人:周静逸 朵蓝 62736568


附件1:xxx学院团委入团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2:入团流程指引及参考模板.zip

人文与发展学院分团委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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