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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秋学期人文与发展学院转专业学生选拔办法

发布时间:2020/09/11  点击量:

根据学校转专业文件精神,为了满足学生的转专业要求,并使学生了解具体的工作程序,从而公正、透明地做好这项工作,我院特制定本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1.学院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林涵 叶敬忠

副组长:武晋

成员:臧雷振 唐丽霞 熊春文 杨述兴 李红艳 张彩华 伍越

秘书:张晓英

2.申请

学生根据学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向本科生院提出申请

3.面试

(1)学院根据学生申请的第一专业安排网上面试,面试时间如下;

转入专业

面试时间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农村区域发展

9月18号14:00-15:30,民主楼269

贺老师

62731061

农村区域发展 (国际方向)

9月17号14:30-16:30,民主楼202

赵老师

18311328265

社会学

9月17号14:00 ,民主楼269

尹老师

62737735

法学

9月17号12:30-14:30,民主楼202

乔老师

62738682

传播学

9月18号14:00 ,民主楼202

敖老师

62732795

英语

9月17号13:00,民主楼340

王老师

62738529

(2)面试由专业所属系组织进行,系主任或专业负责人为面试小组组长;

(3)评委由5-7人单数组成,以专业教师为主,分党委委派专职辅导员参与;

(4)面试重点考查申请者是否符合本专业的培养要求,及其学习能力和兴趣,“面试综合成绩”为面试结果,“面试综合成绩”构成由各专业制定并报学院备案。

4.录取

(1)各专业以“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录取转专业学生;

(2)如果申请人的第一志愿未被接收,可以根据情况安排申请人的第二志愿面试;

(3)录取工作完成后24小时内,各专业将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报到学院;

(4)学院汇总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本科生院;

(5)本科生院按学校相关规定公布转专业学生录取名单;

(6)面试过程中或录取名单公布后发现学生个人信息或成绩等材料存在弄虚作假问题,取消学生录取资格,学生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人文与发展学院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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