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发展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0 点击量: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2年度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研生通知〔2021〕52号)的要求,结合学院各学科情况,特制定并通过《人文与发展学院导师资格年度审核工作办法》,并对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导师招生基本要求和业务素质要求
(一)招生导师的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师德师风高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近三年,师德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级,导师及其指导的研究生未出现学术诚信问题。
3.年龄符合要求,任职时间(含延退期间)能够满足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其中:
(1)两年制硕士生导师出生日期在1964年7月1日之后;
(2)三年制硕士生导师出生日期在1965年7月1日之后;
(3)硕博连读生导师出生日期在1965年7月1日之后;
(4)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导师出生日期在1966年7月1日之后。
(5)人事处审核通过的延迟退休教师,其延退期间应能够满足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
4.正在指导的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含延期毕业学生,扣除当年夏季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生)总数不超过15名。
5.校外兼职导师须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取得兼职第一导师资格。
6.近三年(2018年至今)参加过研究生导师培训(校级培训或在研究生院备案的院级培训)。新增导师除外。
(二)导师招生的业务素质要求
博导 | 硕导 | |
职称 | 教授职称或任副教授职称5年以上且具有博士学位 | 副教授以上职称或任讲师职称3年以上且具有博士学位 |
科研成果 | 近3年满足其中一项条件: (2)出版具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著作至少1部(独著或合著第1著者,须提供相关证明)。 (3)获得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排名前3)或二(排名前2)、三等奖(排名第1);或获得省部级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2)或二等奖(排名第1)。 (4)研究成果获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批示(排名第1)。 | 近3年满足其中一项条件: (2)出版专著1部(独著或合著排名前2)。 (3)获得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排名前5)或二、三等奖(排名前3);或获得省部级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排名前3)。 (4)研究成果获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批示(排名前3)或省部级领导批示(排名第1)。 |
科研经费 | 每指导1位博士研究生须有在研课题经费5万元以上 | 每指导1位硕士研究生须有在研课题经费2万元以上(申请指导MPA学生可不要求科研经费) |
二、组织实施
1.专业初审:由各系对提交招生资格申请的教师进行初审(包括新增),并将教师的《人文与发展学院2022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表》(附件1,申请人与系负责人电子签名)以及《人文与发展学院2022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于2021年6月18日(周五)10:00前提交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联系人:刘晓林
邮箱:liuxl@cau.edu.cn
2.学院审核: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确定2022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结果并在学院网页公示一周。公示无异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特别说明
1. 符合相应条件的学院教师均可申请农业硕士(农村发展领域)和公共管理硕士(MPA)项目研究生招生资格。
2.导师招生资格不与招生指标挂钩。
3.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启动前将有一次导师招生资格增补机会,主要面向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新增延迟退休且符合招生条件的导师。
4.其他相关情况,参照《中国农业大学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细则(暂行)》(中农大党发〔2018〕47号)、《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处理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9〕5号)、《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校级抽查管理办法》(研生〔2021〕1号)及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人文与发展学院
2021年6月10日
附件1:人文与发展学院2022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2:人文与发展学院2022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通过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3:关于印发《人文与发展学院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工作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