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30 点击量:
各位老师:
科研院发布了《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链接:http://kyy.cau.edu.cn/module/permissionread/article.jsp?i_columnid=42219&i_artid=892923&ptype=1)。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
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
2.论文;
3.咨询服务报告;
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教育部通知和《成果奖实施办法》(附件1),及申报答疑(附件2)。
审核重点:
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
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第一阶段:请申报教师填写学院汇总表(附件4),于2022年12月19日(星期一)17: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dulijuan@cau.edu.cn。
第二阶段:请申报教师将《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一份纸质版,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学院党委公章)、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一份纸质版),于2023年1月2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西区中德楼112办公室,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dulijuan@cau.edu.cn。
联系人:杜丽娟
联系电话:010-62731511
人文与发展学院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
附件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