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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4年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
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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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 11- 15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博士招生相关文件,结合学院博士招生学科特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包括两种方式:一是选拔优秀校内在读硕士生为硕博连读生;二是面向校内外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已经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以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录取为博士生(简称为申请考核)。

一、硕博连读生招生办法

经过选拔拟录取的2024年硕博连读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https://yzk.cau.edu.cn/),完成注册和信息填报。硕博连读生免缴报名费。

硕博连读生通过系统自行打印“中国农业大学202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附两封纸质版“专家推荐”和一份“思想政治情况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资料下载),一并交招生院系,以便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二、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办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办法

1.网上报名

时间:202311月10日至1229日。

进入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https://yzk.cau.edu.cn/),招生项目选择:博士研究生报考。用户名:注册生成的报名号,密码:注册时设置的密码。考试方式请选择申请考核,仔细填写并核对信息,上传所需电子版材料,成功支付报名费200元视为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人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中国农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2024年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否则造成不予复核、不予录取等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且不退还报名费。

2.材料提交

网上报名期间,须通过系统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初审合格的申请人进入复核阶段时需提交材料原件再次审核。本单位审核后,纸质材料和证书复印件留存备查。

(二)报名条件

1.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具体要求如下:

1)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学士、硕士学位都在国外获得,均需认证)。

2)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只有硕士学位的)单证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2. 满足学院对申请人英语水平的基本要求(详见下表,满足其中一项英语成绩要求即可)

英语水平考试类型

最低成绩要求

备注

大学英语四级

460

1)2018年12月2023年12月期间获得的英语成绩为有效成绩。

2)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应届毕业生,在读期间的四、六级英语成绩不受时间限制。

大学英语六级

425

TOEFL

72

雅思A类

5.5

专业英语四级或八级

60

WSK (PETS-5)

60+口语3分

GMAT

480+作文3分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4. 国家专项招生计划

1)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应于2024年2月底前将盖有自治区教育厅公章的《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考生登记表》寄送至学院。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登记表作为进入专家评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候选人的依据之一。

2)申请“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需经过受援单位推荐。

凡符合以上国家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应在报名时填写相关信息,不接受补报名。

(四)提交申请材料的要求

1.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1)一项材料需要提交多个电子版材料时,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等,须将同一项电子版材料整合成一个PDF文件上传。

2)各项上传的材料内容须清晰可见。

2. 通过学院初选,进入复核的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2024年1月,通过初选、进入复核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学院官网(http://cohd.cau.edu.cn)公布。进入复核名单的申请人一般2024年3-5月参加复核,届时需按《中国农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本实施方案要求,将所有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和证书原件交到学院审核。

(五)相关说明

1.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招收全日制定向在职博士生的录取数量最高不超过10%。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等不受此比例限制。高校专业教师及科研院所专业研究人员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承担教学或科研岗位证明,并同意为考生在读期间全日制学习提供保障后可不受此比例限制。

2.现为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或正在履行用人单位服务合同的在职人员拟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生,报名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同意,提交定向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报考登记表。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3.凡在报考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在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复核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4. 申请人如与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相关人员是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关系,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考核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申请人学院将取消其申请与录取资格。

5. 2024年招生导师信息查询: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导师简介。申请人也可登陆人文与发展学院官网,在“人才培养→博士研究生→学位点介绍”和“师资队伍”栏目查阅招生导师信息。

(六)程序与时间进度

1. 初选

各招生学科成立初选工作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负责博士生招生初选工作。初选工作所有相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申请学院博士研究生,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申请人要主动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严肃处理

1)初选时间:2024年1月

2)初选办法: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各学科初选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初选,确定进入复核阶段的人选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10天,请考生及时查看。对初选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可在公示期内申请复查。

复查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62732200

3)初选主要依据:

申请材料规范完整程度

英语成绩符合学院基本要求

个人教育科研背景(毕业学校与本硕专业、已修课程的相关性、主要研究成果或者工作经历的相关性)

科研成果:与报考专业和研究方向相关的硕士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和著作等

博士生研修计划

2. 复核

各招生学科成立由5名以上博士生导师和学科相关负责人组成的复核专家小组。每个复核专家组设秘书1名。复核专家组有权查看申请人所有申请材料。

复核工作所有相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申请学院博士生,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申请人要主动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严肃处理

1)复核时间:2024年1-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核办法:

复核主要考察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和心理素质等,分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能力(含英语听说能力)及思想品德三个环节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复核总成绩的50%;思想品德考核成绩按合格、不合格评分,不计入复核总成绩。

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能力任一环节低于60分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核总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复核时间、地点至少提前2天在学院官网公布。复核全程必须录音、录像。每位复核专家按照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考查,独立打分。

专业基础知识考核:采用笔试或面试方式,由复核专家小组进行命题、打分。

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含英语听说能力):采用面试方式,由复核专家小组进行命题、打分。面试环节包括个人自我陈述(须准备PPT)、抽题答题、面试老师现场提问和申请人回答等。

思想品德考核:采用面试方式,由各招生学科教工党支部负责命题、打分。

3. 录取

根据复核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各学科原则上实施博士生招生导学“双向选择”机制。拟录取申请人可选择第一、第二志愿导师,优先由第一志愿导师根据情况择优录取。如第一志愿导师未录取,申请人可调剂第二志愿导师。如第一、第二导师均未录取,申请人可申请调剂其他导师。

拟录取申请人名单在学院网页公示10天。公示后无异议,报送研究生院审批。

(七)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生和定向就业生两类。

1.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非定向就业考生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定向单位为各省或自治区教育厅)入学报到前应将档案调入我校。

2. 定向就业

在职考生及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录取为定向就业。入学报到前考生本人、定向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单位工作。

(八)体检

拟录取的博士生应参加学校统一进行的体检,体检医院为中国农业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及收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监督机制

学院党委负责监督博士生招生工作,对博士生复核进行纪检检查现场巡视。

    学院监督电话:010-62733392   

研究生院举报电话:010-62731800         

(十)其他

1.招生过程中,如果教育部出台新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学院将根据最新政策予以调整。

2.若在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申请条件、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复核及录取资格的申请人,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人文与发展学院相关联系信息: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32200

官网地址:http://cohd.cau.edu.cn

公众号:CAU-cohd

4.本实施方案由人文与发展学院负责解释。

 

人文与发展学院

2023年1115

 

附件:需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pdf



  • 联 系 人 :学院办公室
  • 办公电话:010-62731320(西)
    010-62738898(东)
  • 办公地址:西校区中德楼105房间
    东校区民主楼233房间
  • 电子邮箱:cohd@c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