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第一批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9 点击量:
2024届有关毕业生:
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8〕44号)、《关于做好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等有关要求,现启动我校2024届毕业生第一批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
一、申领条件
有求职创业意愿的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内(单位定向委培生除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自愿申请:
(一)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所在家庭为脱贫人口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
(三)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四)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五)本人在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六)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符合以上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认定;曾申领过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不重复发放。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二、时间安排
学生申报时间:8月31日—9月7日;
三、申报流程
(一)信息填报
1、凡符合申领条件的同学准备申报材料。
电子版材料:即系统需要填写的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Word版申请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提交的证明材料需要按照系统要求(图片要求jpg、png、gif格式且小于200k),按“学生姓名+申报类型”命名,打包提交至rfxg@cau.edu.cn
纸质版材料:填写并打印申请表(附件2)。
2、材料提交说明:凡有意申领的同学于9月7日中午12点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交至民主楼133一站式服务大厅。
(二)学校审核并公示
就业创业办公室将对材料予以审核,登入系统填报,并于9月15日之前在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正式上报信息至市人力社保局。
(三)市人力社保局复审
符合条件的通过复审,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四、发放
市人力社保局将复审通过的高校毕业生名单提交市财政局,由工商银行进行发放。工商银行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个人账户。
五、工作要求
1. 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尽快准备材料,向所属学院申报;不弄虚作假;对出现违规申领的,将严肃处理。
2. 申请人应当有积极的求职就业创业意愿。
3. 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准备好有关材料向所在学院及时进行申请,并确保能提供有效的本人名下工商银行借记卡(卡号须19位,非信用卡)。
联系人:伍越
联系邮箱:wuyue@cau.edu.cn
联系方式:62737774
办公地点:东校区民主楼133一站式服务大厅
学院学生教育管理科
2023.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