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人文与发展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2115人才培育发展支持计划聘任工作的通知
点击量:
发布时间: 2024- 03- 25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人才培育发展支持计划管理办法》《中国农业大学人才培育发展支持计划实施细则》(中农大人字〔2019〕6号)《中国农业大学关于2024年度2115人才培育发展支持计划聘任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我院开展2024年度2115人才培育发展支持计划聘任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院组织新聘领军教授、青年新星、创新团队申报(4月10日前)

(一)3月27日前:个人报名

单位推荐类填写《单位推荐审批表》(见学校通知附件),并提供5个代表作。

专家提名类填写《专家提名审批表》(见学校通知附件),并提供5个代表作。

仅申报个人岗位的,填写《个人发展情况信息表》;申报个人岗位和创新团队的,填写《团队建设情况信息表》

人才岗位及支持创新团队类型可以向下调剂。本人愿意接受调剂的,在申报表格选择相应选项。选择向下调剂的,申报人才岗位和支持创新团队类型可选择两项。

请有意申报者根据通知要求填写相应的附件材料,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以备核查,于3月27日(周三)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020070@cau.edu.cn,申报材料纸质版各11份、业绩证明材料纸质版1份交至民主楼233室。

(二)3月27日-4月7日基层党组织考察、资格审查、材料展示、学院学术委员会评议

1.学院基层党组织对候选人的政治立场、思想道德、行为规范、师德等表现进行考察,并出具书面意见。申报者为中共党员的,需由所在教职工党支部提出初步意见。

2.学院对应聘计划的人员及其有关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

3.应将申请2115人才培育工程新聘人员的成果材料进行公开展示,展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展示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地点:东区民主楼202。

4.学院学术委员会评议、专家提名。

(1)单位推荐类申报者

学院学术委员会召开评议会议,根据岗位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按照领军教授A类、领军教授B类、青年新星A类、青年新星B类的顺序对所有新聘2115个人岗位的候选人进行评议,然后再按国家级创新团队、高水平创新团队和青年科学家创新团队的顺序对所有申报2115创新团队的候选团队进行评议,(具体时间待定)。

(2)专家提名

根据专家提名推荐规则,领军教授需3个专家推荐,青年新星需2个专家推荐,专家提名限额及具体规则见《中国农业大学人才培育发展支持计划实施细则》。专家提名类申报者获得相应专家推荐后,不需再经过学院学术委员会评议。

(三)4月9日前:学院推荐

学院党政联席会就拟推荐人选、创新团队等提出单位意见。对直接续聘和拟新聘的人才和创新团队进行推荐。

二、学校组织新聘领军教授、青年新星类评审(4月29日前)

三、学校审定、聘任(5月15日前)

四、其他有关问题说明

1.申报业绩为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如申报时填报了2024年取得的业绩,后续评估考核时该业绩成果不可重复填报,不计入聘期内业绩。

2.申报2115人才培育工程未入选的,纳入学校人才储备库管理。

3.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自考核当年起,5年内不得聘任2115人才培育工程相应岗位,即2019年至2023年的师德考核、年度考核结果须合格及以上。

4.学校公派出国人员在批准的出国期限内,可自愿参加2115人才培育工程申报,并按在校人员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参加评议和聘任。

5.申报业绩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者的申报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资格审查等环节违纪违规的,视情况取消所在单位当年申报资格。

6.所有业绩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应为中国农业大学;奖励或成果主报单位非中国农业大学的,须注明,并按1/2项计算。

7.论文类影响因子及期刊分区以期刊影响因子(5年平均影响因子)及JCR分类为准。新入校人员入校前论文比照执行。

8.其他本通知未尽事宜,遵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若有变动,以学校、学院最新通知为准。

人文与发展学院

2024年3月25日

  • 联 系 人 :学院办公室
  • 办公电话:010-62731320(西)
    010-62738898(东)
  • 办公地址:西校区中德楼105房间
    东校区民主楼233房间
  • 电子邮箱:cohd@c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