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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动态
我院法律系主办“遗嘱的法律效力”主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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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 09- 29

9月20日下午,由我院法律系主办、法律研究协会协办的“律师实务系列讲座”第17讲在学校东校区进行,北京市北洲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副主任刘会丽律师受邀作“遗嘱的法律效力”主题的讲座,讲座由我院法律系系主任杨述兴副教授主持,法律系60余名学生参加了讲座。

刘律师围绕她自己处理的一个遗产继承纠纷案展开她的讲述:患癌症的丈夫申某与再婚妻子李某协商一致,在遗嘱中将房子全部份额留给自己与前妻的女儿(以下简称申X),但五年后李某宣布撤销赠予,想拿回自己的房产份额。刘律师作为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敏锐地抓住关键点,不纠结于遗嘱本身,而是指出,案涉房屋系申某和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各享有50%权益份额。李某在申某于五年前的《遗嘱》中表示自愿放弃案涉房屋的继承权,并将该房产全部赠与申X。其后,李某表示撤销遗嘱中关于案涉房屋李某的份额赠与申女。由于该房屋一直由李某实际居住,案涉房屋的财产权利并未转移至申X,且本案不属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因此,李某依法享有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二审法院的终审判决支持了刘律师的主张,判决案涉房屋 50%份额由申x继承,50%份额归李某享有。

刘律师在讲座中还与同学们分享了她自己所知所见所感的其他经典案例。刘律师指出,每个案件都独特而复杂,律师不仅要熟知法律,更要学会运用法律,帮助当事人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在交流讨论环节,杨述兴副教授感谢刘律师给同学们介绍其曾经办理过的一些非常精彩的案件,给我们分享了其心路历程,对同学们有很大的帮助。希望同学们不断学习进取,打牢法学基础,为成为一名尽职尽责的法律人而努力奋斗!

【图文供稿/张怡然  责任编辑/王树远】


【主讲人简介】

刘会丽,现北京北洲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兼副主任,中央广播电视总台长期特约嘉宾、特约宣传员、农业农村节目中心特聘三农普法大使,兼任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妇女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理事,长期担任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及其他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曾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工作五年。2022年,刘会丽律师被推荐参加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21世纪经济报道举办的“21世纪金牌律师”评选,被评为婚姻家事领域“金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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