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是学校经济管理重要部门,是为学校教学、科研及广大师生员工服务的窗口。我处要树立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三位一体的服务理念,努力为教职员工提供满意周到的服务。特制定如下规范。
一、职业道德规范
1. 熟悉并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
2. 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 恪尽职守,业精技强,树立窗口服务意识。
4. 团结合作,爱岗敬业,务实创新。
5. 办理业务要简捷、准确、快捷。
6.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7. 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串岗、聊天。
8. 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第一。
9. 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怠慢、顶撞、刁难办事人员。
10. 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财务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二、语言规范
1.提倡使用:"您"、"您好"、"对不起"、"谢谢"等文明用语。
2.工作中,对办事人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认真、耐心的解释清楚,态度要和蔼诚恳。
3. 对不能马上办完的业务,要对办事人员说:"请稍等"。
4.办理业务时不能以任何理由同办事人员发生争吵。
三、环境规范
1. 保持工作环境整洁、美观、桌面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2. 分门别类的摆放各种业务凭证及式样填写标准,便于办事人员使用。
3. 工作人员要着装整洁,举止端庄,服务态度热情。
4. 保持工作场所安静,工作时间不得大声喧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