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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政与发展”系列讲座第47讲:对非洲战争进行司法审判是否改观之举?

发布时间:2014/06/03  点击量:

“农政与发展”系列讲座第47讲:对非洲战争进行司法审判是否改观之举?

  2014522日下午,“农政与发展”讲座系列迎来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发展人类学教授蒂姆•艾伦(Tim Allen),他带来的是听众感觉相对陌生的一个主题,有关对非洲战争进行司法审判的问题。了解到现场大多数听众对“非洲战争”和“司法审判”并不熟悉,艾伦教授首先展示了两张照片,让观众对讲座主题有直观的认识。第一张是乌干达北部战争区,政府军和圣主抵抗军对峙,儿童在夜间危险前行,露宿街头。第二张是莫雷诺•奥坎波(Moreno Ocampo)的照片,他是国际刑事法院的第一位检察官,也因授权逮捕苏丹总统奥马尔·巴希尔(Omar al-Bashir)而饱受争议。照片引出了本次讲座的主要内容,艾伦教授将讲述圣主抵抗军如何出现以及产生了什么后果,回顾国际刑事司法怎样以国际刑事法院的方式进入非洲,最后他将分析国际刑事法院在乌干达的干预活动产生了什么影响。

  二战结束后,当同盟国成员开始讨论未来世界应该是什么样的并成立联合国时,其初衷在于防止可能引发侵略战争的罪行,这既是联合国成立的根本原因,也是国际刑事司法的起源。《联合国宪章》,特别是第七章对战争中的罪行进行了规定。1945年纽伦堡审判中提出三项战争罪行,包括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和反人类罪。虽然由于历史和政治的原因,这些规定并不全面或完善,但这成为国际刑事司法的良好开端。二战之后,国际刑事司法在一系列的实践与国际公约中取得长足发展,其中包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1946-1948)、《世界人权宣言》(1948)、《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1948)和《日内瓦公约》(1949)等,特别是1948年的“种族灭绝公约”,它引用了由拉斐尔•莱默金1944年提出的“种族灭绝”概念,“种族灭绝”一词由希腊文“种族”与拉丁文“杀戮”组合而成,被定义为“蓄意全部或局部消灭某一民族、人种、种族或宗教团体”。

  冷战期间通过了《难民公约》(1951)、《种族歧视公约》(1961)、两项人权公约(即1966年通过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976年正式生效)、《联合国反酷刑公约》(1984)、《儿童权利公约》(1989)等协约,而美国总统罗纳德•里根也于1988年正式批准了种族灭绝公约。但国际刑事司法的发展还是被特殊国际政治形势暂时阻碍。冷战结束后,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联合国宪章与二战之后达成的其他条约以新的方式获得了解释执行。联合国安理会成为最主要的促进力量,它一直希望将国家边界内的人道主义紧急事件视为“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威胁”,从而在联合国宪章第七章的框架下将军事实施行动合法化。联合国积极干预的特点越来越突出,有时这被称为“转型正义”,这一概念在美国和欧洲很重要,它指的是在从暴力、战争、混乱的状态转向稳定的民主制度时所需要一种特殊的正义。在此基础上,海牙军事法庭、卢旺达军事法庭、塞拉利昂特别法庭、柬埔寨特别军事法庭纷纷成立,1998年国际刑事法院(ICC)起草了罗马规约并于2002年批准通过。

  来自美国、非政府组织、具有特殊利益的国家以及抗拒国际刑事法院的国家的竞争性压力意味着没有人能够随心所欲。因此,国际刑事法院规约有些段落中也显露出仓促与妥协的痕迹,规约中一些段落含义不清以及未对侵略罪作出界定等问题。但是,批准通过罗马规约的国家致力于一项激进的新计划,他们认为“最严重的罪行必须绳之以法”,国家政党决心“终结犯罪者免罚的局面”,“确保对国际司法执行的持久尊重”。经过一系列的努力,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的影响已经很广泛,它会使得已经确立的对战争进行干预的公约会受到严峻挑战,规定特赦令可能并不合法,不能确保免罪等,与此同时,主张进行惩罚的普遍权利可能成为一种对正在进行中的战争进行干预的机制。

  但是,艾伦教授认为尚有一些关键的问题值得追问:刑事审判有助于社会愈合吗?被起诉的威胁能够抑制犯罪行为吗?“以正义的利益”和“以被害者的利益”采取行动意味着什么?美国会支持国际刑事法院吗?国际刑事法院会对联合国安理会赋权吗?

  国际刑事法院的作用正在中非乌干达、刚果民主共和国、达尔富尔、肯尼亚、利比亚得到验证,但是对国际刑事法院的批评亦不绝于耳。他们认为,国际刑事法院过于聚焦非洲是不恰当的,非洲的很多战争是通过地方协议终结的,因而国际刑事司法对于非洲人民来说是没有意义的,它只是“从白人公文包中掏出来的司法”;国际刑事法院对国家主权的侵犯超出预期,给国家元首发布逮捕令在外交上非常困难乃至不可能;非洲的司法体系有着自己的优势,非洲人惊人的宽容度、内部的和解机制以及其另类却更为适宜的司法系统使其相对国际刑事司法更胜一筹;此外,还有批评指出很多工作国际刑事法院工作人员无法胜任这样的工作,罗马规约缺少有效的执行体制从而难以契合目标,以及国际刑事司法削弱了和平谈判,压缩妥协折衷的空间,将弱势群体置于风险之中(如儿童),且干预时机的选择显得缺乏政治经验等诸多问题。事实又是如何呢?艾伦教授以乌干达国际刑事法院的例子进行了解释。

  乌干达分为北方和南方两部分,自独立以来,乌干达境内就争端不断。乌干达独立后,北方地区掌权,阿明建起独裁掌权,富裕的南方地区很不满意。阿明政权最终被坦桑尼亚的入侵者推翻,南方在坦桑尼亚的支持下成立了新的政权,而北方则发起的反抗政府的运动。与南方地区的发展形成鲜明的对比,北部成为混乱的战争区。需要注意的是,自卢武姆主教之后,灵魂附体在乌干达的基督教内成为一种可能,并和当地的宗教联系起来,因为宗教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被神灵附体的人是人与神灵交流的媒介。1996年年底,年轻的妇女艾丽丝•奥玛•拉奎那宣称自己被野性的神灵附体,相信战争能够净化心灵,并建起了圣主抵抗军,拥有成千上万的追随者。艾丽丝被军队围攻失败后逃往肯尼亚,她的表弟约瑟夫•科尼接管领导权,采取小规模抵抗的方式,进行一系列恐怖暴力的行动。例如,他们绑架儿童、年轻人加入自己的军队,而为了防止绑架,政府修建了拥挤脏乱的集中居住区。针对圣主地抵抗军的暴行,国际军事法庭发布了对其领导人的逮捕令。

  国际刑事法院的这一干预引起了争议。天主教教士与圣主抵抗军会面希望他们将绑架的儿童还回,并认为国际刑事法院的干预会阻止圣主抵抗军妥协。贝蒂•拜贡比试图进行谈判,授予特赦令原谅圣主抵抗军,但退出圣主抵抗军之后能够拿到正式特赦令的少之又少。和解与社区为基础的司法是一个更为地方性的回应。他们认乌干达的司法更优越,乌干达北部阿乔利人的“苦饮”(mato oput)仪式中蕴藏着乌干达政府与反叛的圣主抵抗军之间实现和平的成分。有一段时间,有关乌干达传统司法中拯救仪式和消解暴力的报道在媒体上盛行,其中很多仪式都是由国际发展援助机构支持的,他们将这些仪式视为国际刑事法院之外的另一条道路。但是这些援助机构遗漏了一点:仪式与地方司法措施是由援助机构资助的,所以它已经不再是真正传统和地方性的了。阿乔利传统司法的理念将仪式抽离出背景并使其具体化为其他的东西,这使仪式发生了改变。艾伦教授进而提问,仪式是可以改写的,它们曾经被艾丽丝•拉奎娜和约瑟夫•科尼有效地利用过。它们能够被修改、发挥司法作用吗?在乌干达北部举行过大量苦饮和其他公共仪式,但是真正参与过这些仪式的原圣主抵抗军战士仍是极少数。

  朱巴谈判(Juba talk)是在国际刑事法院框架下举行的第一次和谈,然而却以失败告终。原因是约瑟夫•科尼认为,即使自己同意停战了,国际刑事法院最终还是会起诉并处决自己。2008年和谈破裂后战争状态仍在北部持续。这是否意味着国际刑事法院因为无法达成某种协议而阻碍了战争问题的解决呢?事实上,终结免罚是有意义的,它意味着结束暴力和追究责任不能依靠谈判的方式,而是要进行强制性的(军事)干预。艾伦教授认为,国际刑事法院的权威在于它的持久性,以及它的逮捕令的持久性。他另外补充,对于国际刑事法院首席检察官的人身攻击在很大程度上是错位的。首席检察官对于发布逮捕令无从选择,他的角色是针对个体立案诉讼,他收集的证据由预审厅中的独立法官来进行评估。对于认为“对非洲人的诉讼是对非洲的迫害”的观点,艾伦教授以伊拉克和巴勒斯坦的战乱为例进行回应,并不能成为排斥国际刑事法院在非洲活动的充分理由。如果所有人类个体都同等重要的话,那么最严重的罪行是发生在非洲。国际刑事法院在其他地区同样非常活跃(例如哥伦比亚),而一些案件是由非洲国家自己移交的,国际刑事法院其实在相当程度上受到非洲政府的控制(在处理叛乱等问题上)。国际刑事法院新任首席检察官法图•本苏达(Fatou Bensouda),她是非洲人,曾经担任部长职务,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国际刑事法院并不是“反非洲的”。

  艾伦教授最后总结认为,国际刑事法院的能力范围受到法院规约的限制。几乎所有人都公认那些被发布逮捕令的人应对恐怖罪行负责,但问题在于国际刑事法院仍然不愿对这些犯罪行为采取严厉制裁,对于国际刑事法院的大多数批评其实是主张它应该发挥更大作用。在提问环节,艾伦教授针对听众感兴趣的非洲战争、宗教问题,以及人文与发展学院师生对前往非洲调查研究的顾虑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这是“农政与发展”系列讲座2014年春季学期的第五讲,也是整个系列讲座第47讲。蒂姆·艾伦教授现任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国际发展系主任,司法与安全研究项目主任。其研究涉及复杂突发事件、民族冲突、强制性迁移、健康与医疗的地方概念、东非研究(特别是对苏丹、乌干达和肯尼亚的研究)、发展援助与发展机构以及援助伦理等领域。他同时在多家国际机构中担任专家顾问,如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社会发展研究所和英国国际发展署等。还为英国广播公司和英国公开大学录制了大量的节目。因其在发展的人类学研究方面贡献卓越,2001年入选英国社会科学院院士。其代表作包括畅销教材《贫困与发展》(2000)、《分裂的欧洲人》(1999)、《文化与全球变迁》(1999)等。他最近的文章主要集中于探讨非洲的卫生问题(尤其是寄生虫病和艾滋病),最新著作包括《正义的审判:国际刑事法庭和圣主抵抗军》(2006)、《复杂突发事件和人道主义回应》(2009)、《圣主抵抗军:神话与现实》(2010)。(徐思远 整理、刘娟 编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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