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发展学院会议纪要制度(院发〔2016〕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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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
05-
2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完善学院管理过程中的档案工作,做到管理有效、信息透明、有据可循,结合学院实际,制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会议纪要包括:院务会会议纪要、院务扩大会议纪要、教代会会议纪要、专项工作会会议纪要、学术委员会会议纪要、学位委员会会议纪要等。
第二章 会议纪要要求
第三条 会议纪要的内容须包括会议组织情况和会议讨论情况。会议组织情况须写明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数、缺席人数、列席人数、主持人、记录人等。会议讨论内容须写明会议讨论问题或内容、会议决议等。
第四条 会议内容由各会议秘书负责记录、整理,形成会议纪要,并经会议主持人审阅、签字,年终交由学院办公室存档。
第五条 会议纪要采用学院统一编制的格式,并分类按年度进行编号。
第六条 各会议秘书应妥善保管会议记录本,年终统一交由学院办公室存档。
第三章 附则
第七条 本制度由学院院务会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