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讲座管理工作,促进学院学术活动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管理的意见》(中办发〔2008〕10号)、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和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管理的意见》(教党发〔2011〕32号)等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讲座以提升学术和研究能力为宗旨,以搭建学术交流平台、汇聚学界思想精华为己任,志在形成一个具有独特风格和广泛影响力的学术活动品牌。
第三条 讲座内容围绕“农政与发展”研究领域的广泛主题而展开,涉及社会学、人类学、政治学、法学、传播学、经济学、政治经济学、哲学等学科。
第二章 讲座管理机构
第四条 讲座由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主办。成立讲座工作委员会,委员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兼职教授共同组成。
第五条 讲座工作委员会建议讲座学者名单,学院负责确认、联系和邀请等相关事宜。
第三章 讲座内容和安排
第六条 主讲学者以相关学术领域享有卓越声誉的国内和国际顶尖学者为主要邀请标准,只进行纯粹的学术交流。学院邀请人有义务提醒主讲学者在讲座中不涉及政治或其他敏感议题。若讲座中出现政治或敏感议题时,主持人有义务提醒或终止讨论或讲座。
第七条 讲座地点为中国农业大学西校区人文与发展学院CIAD报告厅。除特殊情况外,讲座时间固定为周四下午。
第八条 讲座向校内外师生和研究者免费开放。
第九条 讲座采取海报、网页、微信公众号和邮件等多种方式进行公告,以保证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每学期开学初发布本学期全部讲座预告。
第十条 学院设立讲座专项经费。讲座支出应严格遵守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厉行节俭。讲座费用支出主要包括:讲座主讲人的差旅费、讲课费或生活补助;讲座工作人员补助;讲座资料整理、编辑与翻译等工作补助等。
第十一条 讲座录音、录像、照片、PPT等资料,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传播和扩散,不得用于商业目的。讲座内容经主讲人授权,学院可结集出版。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