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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大讲堂”第27讲】李忠夏:中国宪法变迁的内在逻辑

发布时间:2021/12/05  点击量:

     

12月4日上午,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国家宪法日”讲座暨“法学大讲堂”第27讲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民主楼240会议室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李忠夏教授受邀作了“中国宪法变迁的内在逻辑”主题讲座。讲座由我院法律系肖鹏教授主持,我院百余名师生参加了讲座。

李忠夏教授通过对我国《宪法》第九条的分析以及对美国最高法院对种族之间通婚和同性婚姻判决的讲解,说明了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宪法的内涵随着时代而发生的改变。他提出,宪法制定时的历史资料并不能完全还原立宪者的本意,因为客观资料会受到主观理解的限制,已经改变了的文化和生活环境都会造成对立宪者本来意图的理解偏差。

李忠夏教授谈到了我国宪法变迁的内在逻辑。他指出,新中国成立之初,基于建设强大新中国的迫切需要,我国1954年宪法是在公私冲突的经济背景下,基于个体、社会和国家高度一体化以及个体利益最小化的立法逻辑制定。但是,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不断涌出,一味强调“公”,抹杀或忽视“私”并不是长久之计。从1982年宪法修改开始,个体利益的分出和私营经济的确立,并随之带来对社会主义概念理解的变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最终形成公私二元并存的规范结构和一系列制度。由此,李忠夏教授指出,对于中国的宪法变迁,需深入至国家和社会内部,考察在文本修改之外,国家推动的意志与社会转型(以市场为主导)的内在动力机制对宪法变迁的影响。如此,才能较为准确地把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宪法变迁的方向与逻辑,形成一种有关宪法变迁的“宪法理论”建构,并最终回溯到文本中,剥离出宪法文本在当下的意义。

在交流讨论环节,我院法律系胡震教授总结道,李忠夏教授举重若轻,高屋建瓴,短短一个多小时,浓缩了中国近现代一百多年宪法发展的历史变迁,提出了很多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和讨论的问题。我院法律系杨述兴副教授指出,李忠夏教授的讲述条理清晰、深入浅出,他将宪法解释纳入社会变迁的结构,是一种法律解释方法论上的创新,他运用卢曼的“社会系统理论”解读我国宪法文本变迁背后的现实逻辑,极具参考价值,感谢李教授为法律系师生带来了一场宪法学的学术盛宴。

本次讲座,对于同学们深入理解宪法演变的制度逻辑,开拓学术视野,提升运用法律规范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都具有重要作用。


【主讲人简介】

李忠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社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西北政法学院法学本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德国柏林洪堡大学、北京大学法学双博士。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人民日报》等期刊报纸发表文章三十余篇,专著两部,其中德文专著一部。主持国家社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各一项。


【图文供稿/沙伊璠  责任编辑/邵念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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