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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发展学院办公楼安全管理办法(党发〔202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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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 05- 2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办公楼是学院行政、教学、科研、对外交流等工作的重要场所,为加强办公楼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院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运行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中农大实验字〔2019〕1号)和《人文与发展学院办公楼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院发〔2017〕05号)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办公楼”包括学院主行政办公楼和其他办公区(含教学)。

第三条  学院办公楼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以人为本、全员参与、压实责任、杜绝隐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院属各单位以及各办公室安全使用责任人要认真贯彻学校和学院有关安全规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章     管理机制

第四条  成立人文与发展学院办公楼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办公楼安全管理有关工作。

组  长:林涵、叶敬忠

副组长:龚利

成  员: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其他成员

第五条  领导小组下设人文与发展学院办公楼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办公楼安全管理工作。

组  长:龚利

成  员:各系支部书记、系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

第六条  办公楼安全管理实行学院领导下使用人负责制。学院行政办公楼各办公室使用人为本办公室的安全责任人,负责确保本办公室安全规范使用,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多人使用一个办公室,共同承担安全责任;公共区域,由所属管理部门负责人承担安全责任。其他办公区(含教学),由所属使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安全责任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并接受领导小组领导。

第三章     管理举措

第七条  办公楼安全管理工作重点要做好“三防”“三关”“一清”“一查”“一巡”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灾害事故;关门、关窗、关电;清理废旧物品;检查设施设备;节假日及特殊时期巡检办公楼。

第八条  开展办公楼安全培训和宣教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办公楼安全培训和宣教工作,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认真做好新生安全教育工作。

第九条 开展办公楼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学院定期组织办公楼安全检查工作,建立隐患台账,及时整改落实。尤其做好节假日、汛期等关键节点安全检查工作。

第十条 定期(每年)维保办公楼内消防设施设备,检修监控、门禁等安全技防设施系统,确保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 确保办公楼安全信息完备、卫生整洁。规范张贴各类安全标识牌和引导牌,完善安全信息系统;及时清理废旧物品,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第十二条 每年设立10万元安全保障专项资金。

第十三条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杜绝消防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 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办公楼内不得擅自改装、拆修电器设施;教师个人不得乱接乱拉电线;务必购买和使用正规合格的电器设备;配电室、电源开关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长时间离开时,须断开相应用电设备电源。

第十五条 一律禁止电瓶车辆进入办公楼,禁止在办公楼内为电瓶车电池充电。

第十六条  加强灾害事故安全管理,做好大风、暴雨、大雪等恶劣天气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

第十七条  加强易燃易爆等物品的管理,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规范使用和科学保管。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人文与发展学院办公楼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 联 系 人 :学院办公室
  • 办公电话:010-62731320(西)
    010-62738898(东)
  • 办公地址:西校区中德楼105房间
    东校区民主楼233房间
  • 电子邮箱:cohd@c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