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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9  点击量:

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提升团的组织力,落实大抓基层的鲜明工作导向,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的理念,充分发挥共青团在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青办发(2019)6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实际,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上级组织的安排下指导开展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

 

一、对象

成立6个月及以上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以及毕业年级团支部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二、评选标准

总分值为100分,具体打分标准见附件1。5星级(≥90分),4星级(80—89分),3星级(70—79分),2星级(60—69分),60分以下不予定级。

5星及4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较好,应着力推进工作创新,成为示范标杆。3星和2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一般,应着力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建设水平。不予定级团支部,列入重点整顿范围,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本建设。

三、评选步骤

1)团支部自评:6月13日前,各团支部结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对照参考标准(附件1),完成自评定级。采取“五必评、双签字”方式,即评班子建设、评团员表现、评活动效果、评制度落实、评大局贡献,团支部负责人、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自评结果。被列为重点整顿的团支部,完成整改后方能开展“对标定级”。

2)二级团组织复核:6月16日前,学院分团委结合结合各支部述职评议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完成复核认定。采取“三必核、三必听”方式,即核对“北京共青团”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支部委员会述职、听取团员青年意见、听取同级党组织评价。

支部委员会述职:请各分团委开展团支部测评工作,以答辩形式对各团支部进行评定。

听取团员意见:团支部内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按附件2进行测评。

听取同级党组织评价:由相应党支部对团支部进行评价,纵向比较。

3)校团委抽查: 6月27日前,校团委结合考核情况,抽检各二级团组织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采取“三必查、两必测”方式,即查部署推动情况、查上级复核情况、查支部定级情况,测团员青年满意度、测党政组织认可度。

四、评选结果

评选后应及时对不予定级团支部进行整顿。4星及以上团支部须交团支部工作手册,校团委将会进行检查,不合格的将会降级,5星团支部将定期抽查。

说明:根据上级要求,4星及以上团支部方具备参评团内荣誉的资格,5星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组织。无故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基层团委、团支部,不得参评团内荣誉;不予定级团支部,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

 

请各支部在6月13日下午17:00前将附件3命名为“xx支部+评定结果汇总表”,本科支部发送到rfftw2020@163.com,研究生支部发送到rfzzb2020@163.com

 

附件1团支部评分标准.xlsx

附件2 学院关于团支部“对标定级”评定结果汇总表.docx

附件3学院关于团支部“对标定级”评定结果汇总表.xlsx

 

 

 

人文与发展学院分团委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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