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22年专任教师社会服务工作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6 点击量: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征集2021年12月1日—2022年11月30日期间社会服务工作量,征集内容包括:
1. 定点帮扶(指我院专任教师参与学校定点帮扶云南省镇康县相关工作);
2. 对口支援与对口合作(指我院专任教师参与对口支援塔里木大学和西藏农牧学院工作,以及对口合作河北大学、石河子大学、贵州大学和海南大学工作)。
另,校级乡村振兴创新试验示范区、教授工作站、产业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挂职和科技特派团相关社会服务工作量无需统计报送,由社会服务处负责统一核算。
具体填报标准请参照附件1。请老师们于2022年11月23日12:00前提交附件2、附件3表格。
联系人:邵念念
电 话:18611381850
人文与发展学院
2022年11月16日
附件1:2022年专任教师社会服务工作量考核数据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