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晚,在第九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由我校党委宣传部主办、我院承办的中国农业大学“卓越论坛”暨人文与发展学院“法学大讲堂”第30讲以线上会议方式举行。北京大学法学院张翔教授受邀作了“八二宪法四十年:宪法实施制度的完善”主题讲座。讲座由我院党委副书记李玉梅副教授主持,我校260余名师生参加了讲座。讲座同时作为学院建院20周年系列学术活动之一。
张翔教授首先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指出:依宪治国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依宪治国之间是“一体两面”的辩证关系。
随后,张翔教授带领大家回顾了八二宪法起草以来,关于宪法实施问题的讨论、制度的设计与演进和近十年来发生的巨大变化。他指出,从1954年宪法到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虽然都有关于全国人大监督宪法实施的规定,但是却都没有具体的法律实践。起草八二宪法时,宪法实施的保障问题最为集中。经过激烈讨论与比较,八二宪法最终选择了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监督宪法的实施。八二宪法存在的问题是缺少负责监督宪法实施的专门机构。此后,不断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在全国人大下设宪法委员会的建议,但直到2018年宪法修改,宪法委员会的设置并未被提上议程。2018年3月,《宪法修正案》第44条将全国人大的“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我国终于建立了监督宪法实施的“合宪性审查”机制。该机制是一条中国宪法实施的独特道路,体现了国家推进宪法实施的政治决心,也体现了中国是柔性的而非对抗的政治文化。
讲座第三部分,张翔教授举了很多生动且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例,帮助同学们了解我国的合宪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制度。他讲到,我国《<立法法>修正草案(2022)》中提出建立事先合宪性审查制度,这将是我国宪法实施机制中的又一重要举措。张翔教授指出,建立事先合宪性审查,要做到“普遍”“充分”和“显明”。讲座最后,张翔教授对我国宪法实施制度做了未来展望:希望在宪法解释机制的启动和完善、法律颁布施行后合宪性问题的处理和其他机关参与合宪性审查的机制等方面能够不断完善。张翔教授总结道,中国法治走进了“合宪性审查时代”,国家治理进入了“依宪治国的时代”,我们心怀憧憬,迎接八二宪法四十周年的到来,同样,我们也充满期待,迎接中华民族的复兴。
在交流讨论环节,我院法律系杨述兴副教授表示,张翔教授对我国八二宪法实施制度的梳理,举重若轻,要言不烦,尽显大家风范。张翔教授指出的我国建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合宪性审查机制,蕴含着中国特有的柔性而非对抗的的政治文化传统,以及他对我国未来宪法实施美好前途的展望和憧憬,都让我们深受振奋和感动,十分感谢张翔教授的倾情分享。
【图文供稿/钟歆宇 阎家豪 责任编辑/王树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