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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法制建设相关重大问题”学术研讨会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2/06/07  点击量:

6月5日,中国农业大学农业与农村法制研究中心和《中国土地科学》编辑部共同举办了“耕地保护法制建设相关重大问题”学术研讨会,会议采取线上交流方式进行。来自全国人大农委、中国人民大学、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农业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苏州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大学、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等机关、研究机构与国内知名高校的专家学者四十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中国土地科学》执行主编、编辑部主任王庆日研究员主持了开幕式并介绍了研讨会背景,指出本次研讨会是在耕地保护立法加快推进之际,为探讨相关重点问题而举办。上午的会议分上下半场,上半场会议由王庆日主编主持,共有五位专家学者作精彩报告。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陈小君分享的主题为《激发农民内生动力推进耕地保护治理现代化》。陈小君教授基于实地调研成果进行分析,认为我国耕地保护面临阻碍的重要原因是压力挑战下政府单项管制导致的治理不足,应通过突出农民主体地位、满足农民合理需求、法治保障农民集体等措施,健全以农民为中心的治理机制,激发农民保护耕地的内生动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圣平教授分享的主题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私法路径》。高圣平教授指出,《耕地保护法》是顺应粮食安全战略的保护性立法,应在强调运用管制性措施的同时注重保护农户的主体地位,在《耕地保护法》中进一步明确既有规则框架下当事人的权益及限制,理顺相关制度的关系进行整体设计,实质性推进耕地保护补偿制度的构建。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刘锐教授分享的主题为《耕地保护制度建设的关键是合理配置权责》。刘锐教授认为,耕地数量下降且后备资源严重不足、耕地质量下降明显是当前耕地保护工作的主要问题,其制度根源在于权力分解制约不够、法律责任配置不到位,应当优化权力配置,打造全面、明确、妥当的责任制度以完善耕地保护制度。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院长、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土地法律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程雪阳教授分享的主题为《体系解释视角下农村违法占地建房执法权限争议的解决》。程雪阳教授以《土地管理法》第77条、第78条规定所带来的农村违法占地建房执法权限争议为切入点,分析说明《土地管理法》第77条和第78条不属于“一般规范和特别规范”的关系,二条文相互独立、互不隶属,进而提出了配套方案。

全国人大农委办公室何宝玉主任分享的主题为《完善耕地保护法律制度的思考》。何宝玉主任指出,我国的耕地保护制度是在实践当中不断健全的,目前我国也正在加快推进《耕地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等耕地保护专门法律;进行耕地保护工作的同时要保障城镇化发展,要综合考量对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等不同作物的需求以在更高水平上保障食物安全;此外,他还对主销区粮食安全责任、如何调动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耕地保护积极性提出了一些思考和建议。

下半场会议由我院法律系李梅副教授主持,共有六位专家学者做精彩报告。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李蕊教授分享的主题为《管制与市场:我国耕地保护进路研究》。李蕊教授介绍了耕地具有的双重属性、承载的二元利益以及二维保护路径,指出耕地数量要管控性保护、耕地质量要建设性保护、耕地生态要激励性保护,应通过厘革农地转用指标配置逻辑、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多元主体权责配置、重新厘定耕地补偿中的补偿主体和受偿主体,使政府、市场联动解决耕地保护中的“管制”失灵与“市场”缺位问题。

西南大学法学院赵谦教授分享的主题为《耕地保护四十年:条款价值目标变迁论》。赵谦教授以我国耕地保护机制价值为着眼点,将变迁历程分为三个阶段:规模化耕地保护时期旨在制止违法利用,保证粮食生产,保障农用耕地面积和促进多元化发展;效益化耕地保护时期旨在加强土地用途管制,严守耕地占补平衡,保障粮食安全和提高耕地质量;优质化耕地保护时期旨在实现耕地质量与数量并重,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地政中心王庆宾研究员分享的主题为《粮食安全视角下的耕地用途规制》。王庆宾研究员阐述了耕地用途管制的背景,介绍了耕地保护的内涵,分析了现行耕地用途管制的内容,最后分享了应以《耕地保护法》及关联性耕地法律作为法律基础、以差别化和多元化为原则、以空间统筹、管理衔接、政策融合为实现路径的耕地用途管制体系构建设想。

我院法律系肖鹏教授分享的主题为《耕地撂荒的法律规制》。肖鹏教授梳理了“代耕”作为拥军优属措施、五保供养方式、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形式、土地流转方式的多元功能,阐述了“代耕”作为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本质及自愿代耕、强制代耕两种类型,研究了强制代耕在《民法典》《土地管理法》中的法理基础,最后提出强制代耕合同订立、收益分配、合同终止的制度构建方案。

我院党委副书记、中国农业大学农业与农村法制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我院法律系李玉梅副教授分享的主题为《耕地生态补偿入法可行性和路径分析》。李玉梅副教授说明了耕地系统性、整体性“生命共同体”的属性,阐述耕地生态保护与“三位一体”目标的关系,介绍耕地生态补偿地方性探索的经验,论述了耕地生态补偿入法的可行性,最后分析建立耕地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在制定中的《生态补偿条例》中新增耕地生态补偿一章可作为耕地生态补偿的立法路径。

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土地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吴昭军老师分享的主题为《我国耕地保护补偿立法的困境与出路》。吴昭军老师指出了我国非法改变耕地用途的现象仍旧存在、公共利益与私益存在失衡的问题,总结了实践工作中面临的困境,并从粮食安全公共利益、农民土地发展权、耕地保护的正外部性等视角分析了我国耕地保护补偿制度的法理基础,提出了建立正式的法律制度、以公平合理为补偿原则、完善补偿的标准与方式的制度设计思路。

  

下半场专家发言结束后,全国人大农委法案室门炜处长主持了提问与讨论环节,来自全国人大农委、《中国土地科学》编辑部、河北农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等高校老师和学生就如何构建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利用补贴补偿调动农民耕地保护积极性、现有耕地补偿制度下对农民的补偿情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耕地保护中的权能,以及耕地利用优先序等问题与发言嘉宾进行了交流讨论。

在研讨会最后的环节,中国农业大学农业与农村法制研究中心主任、我院法律系任大鹏教授进行了总结。任大鹏教授表示,各位专家学者在本次研讨会中提出了非常有价值的观点,实现了“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并归纳了本次研讨会中专家学者所形成的共识,提出了耕地保护问题未来的思考方向。

“耕地保护法制建设相关重大问题”学术研讨会是在耕地保护受到广泛关注、《耕地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等相关立法加快推进的背景下举办的。各位专家学者分享了集合多法律部门、多学科体系的宝贵观点,使得本次研讨会成为了立法者和学者相互交流的良好平台,有利于我国耕地保护法律问题的进一步研究。

【撰稿/霍家宝  图片/史雪晴 程业棋  责任编辑/王树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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