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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留学基金委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
“乡村发展创新管理人才培养项目”2023年度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30  点击量:

我院2021年获批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乡村发展创新管理人才培养项目”,合作单位为美国康奈尔大学和日本京都大学,执行周期为2022年至2024年。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和学校整体工作安排,本年度相关申请和选拔工作将于春季学期开学后陆续启动,现就相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 访问学者:本年度计划选派1-2人,访学期限为3-12个月。申请人须为我院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乡村振兴主题。具体申请条件参考留学基金委《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43)。

2.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本年度计划选拔6-10人,留学6-12个月。申请人须为我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并在出国前完成所有课程学分、有一定的国内乡村振兴相关实践经验。被派出学生在交流期满后,回国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按照留学基金委项目执行要求,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在申请时须提交意向性就业协议书,赴涉农一线或从事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切实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二、费用资助标准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

三、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对于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类别,申请时应具有意向性工作单位。

2.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访问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

4. 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37)。

5.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2年。

6. 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其他要求(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阅)。

四、选拔工作计划

1. 2023年2月16日前:有意向报名的申请人提交“预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和附件2)至邮箱 zyy89@cau.edu.cn

2. 2023年2月中下旬至3月: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评审选拔。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员请参阅《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被推荐人申请材料及说明(研究生类)》(https://www.csc.edu.cn/article/2057)。

*访问学者申请人员请参阅《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被推荐人选申请材料及说明(访问学者类)》(https://www.csc.edu.cn/article/2058)。

(其中,“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可在通过学院评审选拔后提交。)

3. 2023年4月1-10日:候选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

如基金委调整相关要求与申报计划,学院也将做相应调整。请拟申请人员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密切关注学校及学院相关通知。

如有疑问,请联系郑宇洋老师:zyy89@cau.edu.cn


人文与发展学院

2023年1月30日


附件1 “乡村发展创新管理人才培养项目”2023年度预报名申请表(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类).docx

附件2 “乡村发展创新管理人才培养项目”2023年度预报名申请表(访问学者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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