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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发展学院关于发布2023-2024秋季学期转专业学生选拔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1  点击量:

为了满足学生的转专业要求,并使学生了解具体的工作程序,从而公正、透明地做好这项工作,根据学校转专业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发布本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林涵 叶敬忠

副组长:武晋

成员:陈龙 刘启明 熊春文 杨述兴 张彩华 周静逸

秘书:闫诺

二、申请

学生根据学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向本科生院提出申请。

三、面试

(一)学院根据学生申请的第一专业安排面试,联系人如下:

转入专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农村区域发展

赵老师

62732581

社会学类

尹老师

62737735

法学

乔老师

62738682

英语

王老师

62738529

(二)面试由专业所属系组织进行,系主任或专业负责人为面试小组组长;

(三)评委由5-7人单数组成,以专业教师为主,分党委委派专职辅导员参与;

(四)面试重点考查申请者是否符合本专业的培养要求,及其学习能力和兴趣,“面试综合成绩”为面试结果,“面试综合成绩”构成由各专业制定并报学院备案。

(五)各专业面试时间地点:

农村区域发展:9月11日下午14:00,民主楼269

社会学类:9月13日上午10:00,民主楼269

法学:9月12日中午12:30分,民主楼202

英语:申请人主动放弃面试

四、录取

(一)各专业以公示考核方式为依据录取转专业学生;

(二)如果申请人的第一志愿未被接收,可以根据情况安排申请人的第二志愿面试;

(三)录取工作完成后24小时内,各专业将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报到学院;

(四)学院汇总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于9月16日前上报本科生院;

(五)本科生院按学校相关规定公布于9月19日公布转专业学生录取名单,9月20日入选学生到转入学院办理报到手续。

(六)面试过程中或录取名单公布后发现学生个人信息或成绩等材料存在弄虚作假问题,取消学生录取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人文与发展学院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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