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发展学院
202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类和特殊学术专长类免试攻读研究生
选拔规则
发布时间:2023/09/18 点击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依据《中国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中农大教字〔2021〕1号)(附件1)以及学校《关于推荐202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仅适用于我院组织实施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普通类和特殊学术专长类推免生工作,所称“应届本科毕业生”是指学院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第三条 为保证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普通类和特殊学术专长类推免生名额分配、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选拔推荐工作等。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林涵 叶敬忠
副组长:武晋
成员:李玉梅 吴惠芳 陈龙 刘启明 熊春文 杨述兴 李红艳 张彩华
第二章 推荐条件
第四条 推免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心理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因违法违纪受到纪律处分且处分未解除者,不得获得推荐。
2.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已通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前三学年须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上报成绩,且前三学年成绩平均分不低于50分;体育课考核成绩合格;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具备较好的外语水平;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1)普通类推免生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学业条件:
①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以下简称GPA,不包含2022-2023学年夏季学期成绩,下同)不低于3.0;
②前三学年GPA排名列本专业前50%、综合测评列班级前50%;
③外语成绩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外语语种为日语或俄语者,要求国家四级60分以上;英语专业学生要求通过专业四级);或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笔试60分(含)以上,托福(IBT)考试90分(含)以上,雅思考试6.0(含)以上。
(2)特殊学术专长类推免生应具备的学业条件:
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0,外语成绩达到第四条第3款普通类推免生应符合的学业条件中的第③项,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公开答辩、学院评审通过后,方可取得推荐资格。须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应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评审意见须签字存档,评审结果应公开公示,未经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可降低学业要求标准: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2.8。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经学校审核组鉴定可认定为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且第一作者单位为中国农业大学;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特别注意的是:为激发学生科研创新潜质、鼓励学生勇于创新,本科学业指导教师和科研训练项目指导教师与学生合作,不受“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限制。
第三章 推荐名额
第五条 普通类推免工作按专业进行(农村区域发展专业两个班按两个专业选拔),学院综合参考各专业毕业生人数兼顾年度间各专业平衡以及学校相关要求等因素确定各专业推免名额(附件2);特殊学术专长类推免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各专业推免名单上报学院后因个人放弃、被学院取消资格或被学校取消资格等剩余名额,由学院或学校收回统筹再分配。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六条 根据学校文件,推免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中增加“思想品德考核”指标,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合格线为前三学年平均综合测评成绩中“思想行为测评成绩项”60分(含)以上。思想品德是推免生遴选重要内容,学生受到学校各类纪律处分且尚未解除的,“思想品德考核”不得评定为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第七条 对符合推免条件的普通类推免生申请者,学院分专业以“综合成绩”方式进行选拔。“综合成绩”由“学习成绩”和“综测成绩”构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学习成绩。按照本科前三学年GPA*25折成百分制后予以计算;
2.综测成绩。按照本科前三学年平均综测成绩计算,时间以学校规定的具体节点为准(下同);
3.综合成绩=学习成绩*80%+综测成绩*20%。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推免生专业排名顺序。若综合成绩相同,以学习成绩、综测成绩序排名。
第八条 经学校、学院审核符合条件的特殊学术专长类推免生申请者,学院以“综合成绩”方式进行选拔。“综合成绩”由“学习成绩”和“学术成绩”构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学习成绩。本科前三学年GPA按专业排名折成百分比排名后予以计算;
2.学术成绩。按获得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申请资格的代表作1项统计,成绩依据《人文与发展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23年)》(以下简称“综测细则”)(附件3)相关规则核定。根据统计数据需要,学术成绩按综测细则中“学术创新及学科竞赛”项标准化成百分制数据后予以计算;
3.综合成绩=学习成绩*50%+学术成绩*50%。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推免生专业排名顺序。若综合成绩相同,以学习成绩、学术成绩序排名。
此条款中与《人文与发展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23年)》不同处,以此条款为准。
第九条 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学院按照规定对思想品德考核指标、学习成绩、综测成绩等相关内容进行公示;
2.学院和各专业组织召开有关推免工作说明会,公布各专业学习成绩排名和综测成绩排名;
3.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按时提出书面申请及递交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4.普通类推免生按专业进行审核与推荐,特殊学术专长类推免生由学院组织审核与推荐;
5.学院对普通类推免生和特殊学术专长类推免生选拔结果进行复核与公示;
6.学院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上报推荐名单。
时间 | 工作安排 |
9月19-20日 | 所有申请者填写《中国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纸质版,附件4),可信电子成绩单(PDF电子版,命名方式:身份证号_姓名)报名。申请普通类推免生到各专业报名,特殊学术专长类推免生到学院报名,项目类推免生还需填写相应表格、加盖学院公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交到相应项目类负责单位报名。 |
9月21-22日 | 各专业进行资格审查,开展普通类推免生选拔与专业内公示。项目类负责单位进行选拔推荐,公示入选结果。 9月22日12:30在民主楼269举行特殊学术专长类推免生申请者公开答辩,之后,学院进行该类选拔推荐、公示入选结果。 |
9月23日 | 下午14:00前,各专业将推荐名单以及综合成绩排名报学院;学院进行复核、公示。 |
9月24日 | 学院将推荐名单报本科生院。 |
9月26-28日 | 学校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同时校园网公示。 |
第五章 其他
第十条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应于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递交者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第十一条 学院按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的110%向本科生院上报推荐名单,其中比学校分配名额多出的10%学生列为候补名单,学校分配名额的剩余名额和新增名额等按照候补名单次序推荐,最终推荐名单由学校审核确定。入选学校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者,即取得推免生资格。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需申请回避或报备人员,请填写《中国农业大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回避声明书》(见附件5)。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第十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2024届推免工作。本规则由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以及如有必要进行修订,日常解释由学院本科教务管理科和学生教育管理科负责。
人文与发展学院
2023年9月18日
附件:
1:中国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pdf
3:人文与发展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2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