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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发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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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 11- 06

日前,人发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林涵主持,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院长助理、法律系教师代表参加学习会。本次学习特邀法律系胡震教授进行导学,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刘哲老师到会巡听。

胡震教授系统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发展、核心要义及实践要求。他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充分发挥法治对经济社会的保障作用,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四个关系。

林涵书记结合学院工作实际作重点发言。她谈到,高等学校是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阵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的重要力量。人发学院肩负责任,应进一步依托法律系统筹推进法学研究、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等工作。一方面,充分发挥学科优势,深入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研究、宣传、阐释,坚持立足国情,加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规律性认识,占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的研究高地。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学生法治思想的培育,将法学专业的学生培养为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同时提升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法治素养,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教育引导学生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

院长熊春文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根本遵循,也是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科学指南。人发学院应充分发挥涉农法学的特色优势,进一步做好研究和阐释工作,主动跟踪新的议题,申报重点项目,开展引领性科研工作。

党委副书记李玉梅强调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强化法学教育、法制教育对人才培养的重要作用,使之成为全体学生的共同信仰和行为准则,在岗位实践中充分落实“十一个坚持”,在为学生服务中促进公平正义。

副院长吴惠芳结合科研工作分享农村妇女权益保护、执法工作、普法宣传工作、乡村治理中“法治和德治”关系等问题。她强调,重视普法宣传教育进乡村,发挥法治在构建和谐乡村环境,提升乡村治理效率中的重要作用。

法律系罗娇副教授介绍了法律系贯彻落实法治思想的工作实践,着重介绍了关于涉外法治教育的调研和设立涉外法治实验班的设想。她表示,涉外法治实验班不是法律和外语的简单叠加,而是致力于培养一批有农大特色、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高质量专业人才。

【图文/闫佳宁 编辑/闫佳宁 审校/林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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