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现发布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信息,并开展招募与聘用工作。勤工助学岗位招聘采取双向选择、扶困优先、竞聘上岗的原则,充分保障用工单位和学生的选择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对象为我院在籍在京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二、基本条件要求
报名学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学有余力,每周保证4-8小时左右的课余时间,同期只能参加一个勤工助学固定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学生申请
学生可登录智慧学工系统,在学生资助服务-勤工助学-岗位信息列表中选择合适的岗位点击即可申请。请各位同学于9月13日前完成报名申请,每位学生可申报2个岗位。
(二)用工单位招聘
学院接收学生报名,组织开展选聘工作,确定拟聘用名单。
1、各用工部门与学生就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时间等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确认拟聘学生符合选聘基本条件、能够在一个聘期内连续在岗。每个固定岗位可聘用1人或2人,如聘用1人(全岗),每月工时不低于32小时、不超过40小时;如聘用2人(半岗),每人每月工时均不低于16小时、不超过20小时。
2、为保证学生的正常学习时间,每名学生在同期内只能被1个固定岗位聘用。如发现学生拟被多个固定岗位聘用,直接取消该生在设岗数量较多的用工单位的入选资格。
四、工作要求
1、各用工部门将组织必要的岗前培训,为勤工助学学生提供安全良好的劳动条件和环境,并对学生进行管理和考核,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增强学生劳动意识,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2、勤工助学酬金按月发放。各部门于每月5日前在系统内报酬管理模块报送上一月勤工助学月度酬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定后发放酬金。学院负责本学院勤工助学酬金的核定与发放,学期末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固定岗位学生一经录用,在一个聘期内一般不得随意更换。如聘用学生无法胜任工作、出现严重工作失误、违反工作纪律或者不遵守工作要求的,用工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关系。学生被录用后无故未按约定上岗工作的,视为失信行为,将根据用工单位反馈记入勤工助学黑名单,一年内不能申请任何岗位。
学生教育管理科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