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以及《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中农大国际字〔2011〕5号)精神和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学院研究生申报、选拔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导师”的要求,坚持“个人申请、导师推荐、校院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优先推选已经签署了科技和人才培养国际合作项目学科的研究生。
二、评审选拔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选拔工作小组,负责申报研究生的评审选拔工作。小组成员由相关工作负责人和博士生导师代表组成,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
三、选派类别及对象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2025年全日制非在职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选拔,留学期限36-48个月。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全日制非在职优秀在读博士生(不含委培、定向生和达到最长修业年限的2025年毕业生,硕博连读生须已正式取得博士学籍)赴国外从事与论文工作紧密相关的研究工作,实行联合培养,留学期限为6-24个月。派出前还需按学科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安排完成课程学习、博士生资格考试和开题报告等培养环节。
四、评审选拔标准
1. 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和政治素质,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每学期按时注册报到。
3.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成绩记录,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学习期间有论文发表在核心刊物或国际性学术刊物上的优先考虑。
4. 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45)的相应要求。
5.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须由校内导师推荐。
7. 优先资助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重要行业、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基础研究的急需人才;重点资助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留学或从事相关领域研究的人员。
8. 以下情况不在选派范围之内: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人员;
(2)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在有效期内,且校内选拔期间仍没有回国办理返校手续的人员;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人员;
(4)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服务尚不满5年人员;
(5)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人员。
(6)已报名或有意向申请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9. 优先资助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重要行业、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的急需人才;积极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人员赴国外学习;重点资助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留学或从事相关领域研究的人员。
10.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申请人可通过推选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亦可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奖学金派出。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通过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11.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其他要求(请登陆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阅)。
五、评审选拔工作流程
1.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研究生请于2024年2月27日(周四)前将《人发学院-附件2-附件5》所包含材料发送到邮箱qsong7@cau.edu.cn,纸质版交到西区109办公室。如有材料需要延后提交,可以在邮件中说明。根据项目简章的时间安排,学生网申时间为3月10日-31日。
2. 学院评审选拔:学院评审小组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和材料等进行评审,评审时间和方式请等待后续通知。
3. 最终确定的推荐候选人名单将在学院网页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将报送研究生院。
六、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网址
1.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460
2.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46
人文与发展学院
2025年1月17日
附件1: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流程.pdf
人发学院-附件2-附件5: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