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法律系举办“数据治理案例与数据交易实务”专题讲座
2025年4月16日晚,由我院法律系主办的“律师实务系列讲座”第25讲在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举行,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数据资产事业部负责人李永卓受邀作“数据治理案例与数据交易实务”主题分享。我院30余名学生参与。
此次讲座围绕当前数字经济领域的热点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对“数据交易”“数据治理”“个人信息保护”“算法治理”等议题进行了分析,从实务和理论两个方面全面地了解数据相关的先进理念。
首先,李永卓律师指出数据治理作为数字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定义在国内法律框架内尚未明确,但相关法律如《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和《网络安全法》均提供了框架性指导。国际上,欧盟的《数据治理法案》、美国的《健康保险携带和责任法案》以及新加坡的《个人保法案》等,也为数据治理提供了多样化的法律视角。相关的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也对数据治理作出要求,如《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DCMM)提出了8个能力域,涵盖数据治理、数据架构、数据应用、数据安全、数据质量、数据标准和数据生命周期等。这些标准为数据治理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强调了数据治理在组织、行业和社会层面的不同应用。2024年12月国家数据局发布第一批数据领域常用名词解释,将数据治理定义为提升数据的质量、安全、合规性,推动数据有效利用的过程,包含组织数据治理、行业数据治理、社会数据治理等。李主任指出组织数据治理侧重于单位或机构内部的数据生命周期管理;行业数据治理涉及跨行业的数据规范;社会数据治理则涵盖数据要素流通、公共治理和跨区域协作。这些分类明确了数据治理的适用范围和核心目标。
随后,李主任指出在实际应用中,数据治理面临诸多挑战,如数据质量、安全和合规性问题。针对数据质量问题,李主任展现了一些实务中出现的录入错误,例如字段缺失、重复录入、格式不统一等,这些错误往往会导致数据最后的计算出现问题,整体的工作效率就难以保证。面对数据质量带来的增加管理成本、核算精度降低、财务报表失真、难以全面追溯等问题,编码的标准化和系统架构的前瞻性设计,可显著降低数据治理成本,提高效率。针对数据安全问题,李主任分享了2025年最大的供应链黑客攻击,Oracle数据泄露600万事件,该事件凸显了数据治理中的安全隐患问题。其开源跨平台大模型工具Ollama允许未经授权的访问,可能导致数据投毒、参数窃取及关键组件删除等严重后果。针对数据的合规性问题,李主任分享了全国首例个人信息复制权案,对个人信息复制权的行使范围与程度,企业履行数据提供义务的及时性与完整性,法院在技术理解上的局限性对判决的影响等问题展开探讨。
然后,在数据交易方面,李主任指出数据交易与数据治理是数字经济时代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核心环节,二者呈现 “治理是交易的前提和保障,交易是治理的目标和实践” 的深层逻辑关系。在政策驱动和市场需求的双重作用下,数据交易规模持续扩大,预计到2025年,市场规模将达到2042多亿元。这一庞大的市场体量为相关行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也对数据合规和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数据交易主要分为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两种模式。场内交易通过数据交易所进行,具有规范性和透明度;场外交易则更为灵活,但面临更高的合规风险。数据显示,全国已有32家数据交易企业,其中国企控股占比48%,民营企业占比52%。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和上海数据交易所作为行业标杆,分别累计备案交易金额达100亿元和突破50亿元。从交易主体来看,自1998年以来,数据交易相关企业注册数量逐年增长,尤其在2015年大数据上升为国家战略后,数据交易机构注册数量显著增加。这一趋势表明,政策引导对行业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数据交易所作为数据交易的核心平台,承担着促进数据流通和合规交易的重要使命。与此同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和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的建设也在加速推进。
李主任表示数据治理与交易是数字经济时代的核心议题。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和政策的完善,数据要素的流通与创新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同时,合规与治理的重要性也将日益凸显,为相关行业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和挑战。律师等专业服务人员将在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共享、跨境等环节发挥重要作用,为数据交易提供法律保障。
讲座后,李主任还耐心地回答同学们提出的问题,从法律人的职业规划、终身学习到数据的权利探讨,全面地回应同学们的疑问。同学们表示通过李主任的分享受益匪浅,增进了对数据相关知识的认识。
主讲人简介: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数据资产事业部负责人。在加入盛廷之前,李永卓曾在美国某安全方案公司、国内信息安全领域某上市公司等企业任职,曾为华北电力、天津联通、山东城市商业银行合作联盟有限公司以及多家省、市级商业银行提供运维审计、智能身份识别、强身份认证和数据访问安全方案的设计与部署服务。李永卓曾参与《数据资产 数据资产入表指南》、《可入表数据资源信贷融资基础要求》等团体标准的制定、大数据技术标准推进委员会《数据智能白皮书(2024)》、全球数据资产理事会《数据资产年度运营报告(2023)》等白皮书与运营报告的编撰。2024年,李永卓担任数据合规50人论坛联席秘书长。2022年,李永卓诉某视频平台个人信息复制权侵权案获得了法院的实质性支持,该案被北京互联网法院评价为“全国首例‘涉他人个人信息查阅复制权案’”,对个人信息相关权利的行使作出了积极、有益的探索,为未来类似案例的处理提供了可资参考的方案和路径”。
【图文/钟歆宇 编辑/杜丽娟 审校/刘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