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法律系举办“仲裁员职业规范与伦理”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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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由我院法律系主办的“仲裁员职业伦理与实务规范”专题讲座在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举行。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深仲裁员李政明律师受邀主讲,结合二十余年仲裁员实务经验,深入剖析仲裁员的职业伦理与行为准则。法律系师生60余人参与活动。
在讲座中,李政明律师围绕“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仲裁员”展开,强调仲裁员必须“无所畏惧、无所偏私”,秉持中立、公正、专业与高效的精神。他指出,仲裁不仅是一项法律服务,更是公信力与道义的体现,仲裁员在面对强势当事人或高额案件时更应坚守底线,绝不可因费用诱惑或权力施压而动摇初心。
李律师特别提出了仲裁员应守住的“三重底线”:一是仲裁员的底线,恪守程序正义与案件独立;二是法律人的底线,严守法律红线,不徇私情;三是作为一个正当人的底线,拒绝私会、坚决杜绝受贿等违法行为。
针对实务痛点,李政明律师逐一剖析了仲裁过程中的高频问题。他特别强调了证据质证程序瑕疵这一问题,引用依法调取的证据未组织双方质证而导致仲裁撤销的例子以及关键证据未经当事人质证即作为定案依据等案例,深刻揭示了质证程序在仲裁中的重要性。李律师指出,质证是仲裁程序中确保公平公正的关键环节,任何忽视或省略都可能导致裁决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受到质疑。
此外,李律师还从司法实践角度解析了《仲裁法》《刑法》及仲裁规则中关于仲裁员行为规范的相关条文,并鼓励同学们以开放思维、专业操守和严谨态度投身法治建设。
最后,李律师再次强调仲裁不是“自由王国“ ,不是法外之地。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是仲裁员还是仲裁案件的辅助人员,都应当有基本职业道德,在仲裁过程中恪守职业操守,更不能存侥幸心理,践踏法律的尊严。
【图文/魏兰 编辑/杜丽娟 审核/刘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