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发展学院关于202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
学院全体教职工:
根据按照《中国农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中农大人字〔2025〕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中国农业大学关于202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学院2025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1. 按照学校要求,学院成立年度考核小组,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2. 学院年度考核小组(工作量核定小组)
组 长:林涵、熊春文
成 员:李轩复、武晋、吴惠芳、李玉梅、安文军
二、考核要求
1. 2025年对全校专任教师继续开展工作量考核,具体按照《2025年专任教师工作量考核说明》组织开展。
2. 2025年学校继续对管理人员开展满意度测评,具体按照《2025年管理人员满意度测评工作说明》组织开展。
3. 加强“2115人才培育工程”创新团队建设,已开展核心团队实体化试点的创新团队,对纳入试点的团队成员,团队负责人综合评估其工作表现,可给出不合格、合格、推荐优秀三类团队考核结果,并签字确认。团队对成员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合格的,学院(系)一般应按团队考核结果确定该成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并按程序上报学校。
4. 同时聘任在管理职员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双岗人员实行双岗位双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以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的管理职员岗位考核为准。专业技术岗位考核由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单位进行考核评价,提出考核档次建议,其中,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岗位的聘任单位为党委学生工作部,高等教育管理系列岗位的聘任单位为党委教师工作部。
5. 2025年度考核通过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考核系统”)实施。
三、考核程序
1. 2026年1月15日-16日:系统开放展示、专任教师核对
专任教师可直接登录“考核系统”查看已核定置入的工作量基础数据。专任教师不需要手动填报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量,可直接登录年度考核系统查看已核定置入的工作量基础数据。数据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经教师本人及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原则上不再修改。如确有遗漏及偏差,可与相关负责人联系(联系方式详见考核系统内“部门补充说明”),申请校核有关数据。1月16日17:00系统开放展示结束,数据锁定,不再变更。
2. 2026年1月18日前:专任教师申报其他工作量
专任教师对照学院考核补充细则申报学院其他工作量(见院内通知),由学院审核认定。对于符合相关文件政策事由的,可申请“减免”工作量。
3. 2026年1月19日-26日:教职工填报考核表、单位考核评价
(1)1月19日起,教职工可通过校内平台登录“考核系统”,按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聘任的岗位类型填写相应考核表。其中:党政管理人员填写《党政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表》,专任教师填写《专任教师工作量考核表》,实验技术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均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工勤人员填写《职工年度考核表》,确认无误后提交至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审核。
双岗人员中,同时聘任在专任教师岗位的,还需填写《专任教师工作量考核表(双岗)》;同时聘任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岗位的,还需填写《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人员年度考核表》;同时聘任在高等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还需填写《高等教育管理系列人员年度考核表》;同时聘任在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还需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双岗)》。
(2)1月22日前,学院进行专任教师工作量核定。
(3)1月22日-23日,学院将《专任教师工作量考核汇总表》进行校内网集中展示,对实行“年薪制”管理的教师不参与工作量排名,不做工作量集中展示。
(4)1月26日前,学院各系/部开在个人述职基础上,参考平时考核、专项考核等,通过工作量考核、满意度测评、民主评议、听取意见等方法,结合师德考核结果,对被考核教职工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档次建议。
四、有关说明
1.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2. 若有变动,以学校及学院最新通知为准。
联系人:晋老师;电话:62738519;邮箱:2020070 @cau.edu.cn
人文与发展学院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