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文件解读】熊春文:深入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 做好文化赋能乡村振兴大文章

    发布时间:2026-02-20     点击数量:

乡村振兴不仅是经济产业、基础设施的振兴,更是文化、生态、组织的全面振兴。其中,文化振兴既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目标,也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深沉力量与精神源泉。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将“深入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置于“因地制宜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总体框架下,明确指出其对于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的关键作用,彰显了文化在乡村振兴中的战略地位。这标志着乡村文化建设已从一般性的“送文化下乡”活动,上升为系统性、集成性、内生性的“种文化”与“兴文化”战略工程。

文化赋能乡村振兴,既是以文化人、铸魂育人的过程,也是以文兴业、以文促治的实践。当前,我国乡村文化发展仍面临资源不足、人才匮乏、机制不活等问题,亟需通过系统化、制度化、长效化的文明乡风建设工程,推动优质文化资源下沉,激发乡村文化内生动力,做好文化赋能乡村全面振兴的大文章。

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筑牢乡村振兴思想根基

文明乡风建设的核心是价值引领。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凝聚乡村共识、塑造乡村精神的关键,是确保乡村振兴正确方向、凝聚乡村社会共识、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根本所在。

在实践中,应通过多种形式推动核心价值观融入乡村生活。一是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等阵地,创新话语表达和传播方式,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等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与农民的生产生活、乡村的治理实践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理论宣讲、典型宣传、文化活动等多种形式,推动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将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农民易懂、易记、易行的行为规范。

二是推动核心价值观融入基层治理与矛盾化解。文件中“建设平安法治乡村”与“文明乡风建设”并列,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良好的乡风民风本身就是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基础。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实践,可以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权利观、义务观,增强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以及互谅互让、和睦友善的邻里关系,从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深化移风易俗与文明创建。文件将“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作为重点,针对性提出整治高额彩礼、培育简约文明婚礼文化、健全殡葬服务体系等具体要求。这触及了乡村社会风气中的痛点难点。推进移风易俗,必须“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既要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和村规民约的引导约束作用,明确负面清单,加强治理;更要通过优秀文艺作品、开展主题活动和日常实践,加强正面引导,潜移默化地改变农民观念,推动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形成文明节俭、健康向上的社会新风尚。

二、以文艺服务惠民,构建现代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是文明乡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这需要构建一个覆盖全面、供给丰富、精准高效、吸引力强的现代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其一,推动优质文化资源下沉基层。中央部署了一系列品牌性文化惠民活动,如“文化进万家”、“三下乡”、“送欢乐下基层”等。关键是要从“单向输送”向“精准对接”转变。组织文艺工作者和院团深入乡村时,需提前调研当地文化需求、审美习惯,提供“菜单式”、“订单式”服务,特别是要关注农村老年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文化权益,开展戏曲演出、艺术普及等针对性活动,确保文化惠民不落一人。

其二,激发农民主体性创作与参与。文明乡风建设的主体是农民。要“支持农民群众自主开展文体活动”,鼓励办好村超、村BA、村晚、村歌等“村字号”活动。这些源于农民、兴于农民的文体活动,生命力旺盛,参与度高,是激活乡村文化内生活力的有效载体。政府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在于搭建平台、提供指导、保障基本条件,而非大包大揽,让农民从“旁观者”真正变为文化活动的“主角”、“创客”和“享有者”。

其三,拓展与优化乡村文化空间。公共文化空间是开展服务、组织活动、凝聚人心的物理载体。要“用好各类乡村文化空间”,不仅包括传统的文明实践站、文化服务中心,还要依托传统村落、民宿、旅游点等打造嵌入式、开放式的新空间,提升乡村美术馆、作家书屋、研学中心等特色空间效能。这要求我们在乡村规划和建设中,必须预留并精心设计公共文化空间,使其成为乡村的地标、农民的客厅、文化的展台,实现“大门常开、活动常新、群众常来”。

三、以文化传承创新,激活乡村内生发展动力与文化自信

乡村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源头和根基。文明乡风建设不能割断历史文脉,必须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使优秀传统文化成为乡村振兴的宝贵资源和突出优势。

第一,系统性保护乡村文化遗产。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推进乡村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部署了“乡村记忆工程”、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传统村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与保护等工作。这需要建立科学有效的保护机制,特别是要“建立以村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让生活在其中的村民成为文化遗产的守护者和传承受益者,避免“保护的房子空了,传承的技艺断了,文化的魂丢了”。通过村史村志编纂、建设乡村记忆馆、农耕博物馆等方式,留住乡村文脉,增强文化认同。

第二,推动文化资源向经济动能转化。文化赋能产业是乡村振兴的重要路径。可以通过艺术设计提升农产品附加值;通过传统工艺振兴和乡村旅游艺术提升行动,发展乡村手工艺和文旅融合项目;鼓励打造乡村文化IP,发展庭院经济,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产品;探索建立线上乡村文化艺术品交易平台,拓宽销售渠道,推动乡村文化“走出去”。这实质上是将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资本,通过“文化+”模式,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让农民在文化传承与创新中获得实实在在的经济收益,实现文化保护与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

第三,培育乡土文化特色与美学风格。应推动“文艺赋美乡村”与“千万工程”经验相结合,因地制宜、稳中求进,避免“一刀切”和形式主义;鼓励各地“探索编制乡村美学导则”,推动本土文化融入乡村建设规划和景观设计。这正是“因地制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题中应有之义。文明乡风不仅体现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也体现在人与环境的关系上。避免乡村建设“千村一面”,就要充分尊重和挖掘地域文化特色、民族风情、自然风貌,在建筑风格、景观塑造、环境营造中体现独特的文化韵味和审美追求,建设有文化厚度、地域识别度的美丽乡村。

四、以体制机制强基,保障乡村文化振兴可持续推进

乡村文化振兴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健全的体制机制和有力的人才队伍作为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能够落地生根、持续推进、久久为功。

其一,强化党的领导与责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在“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部分,强调了强化乡村振兴责任制落实。文明乡风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应将文化振兴成效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树立鲜明导向。

其二,创新多元投入与长效运营机制。文化建设需要持续稳定的投入。一方面,要加大公共财政对乡村文化建设的倾斜力度,确保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支出;另一方面,要“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通过捐赠、投资、项目共建等多种形式参与乡村文化建设,特别是支持乡村文化产业项目。对于建成后的文化设施和空间,要探索专业化运营、委托管理、村民自主管理等多元管护机制,确保其持续发挥效用。

其三,培育壮大乡村文化人才队伍。人才是乡村文化振兴最活跃的要素,应重点培养三类人才:一是乡土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乡村文化指导员等本土骨干;二是文艺工作者、高校师生等外来支援力量;三是文化创客、网络达人等新兴群体。更重要的是,要加强乡村学校美育工作,实施美育浸润行动,从娃娃抓起,培养一代有审美、有素养、有文化自信的新时代农民和乡村建设者,为乡村文化振兴提供源头活水。

文化兴则乡村兴,文化强则农民强。深入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做好文化赋能乡村振兴大文章,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大课题。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为我们擘画了清晰的蓝图。这项工作,本质上是为乡村铸魂,为农民立心,为发展蓄力。只有以文化浸润乡村、以风尚引领治理,才能建成真正意义上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让乡村不仅成为承载乡愁的故园,更成为充满活力、富有魅力、具有持续吸引力的现代化生活空间。

当文明乡风吹遍千村万户,当文艺之美点亮田园乡野,乡村振兴必将拥有更加坚实的精神支柱、更加丰富的文化滋养和更加澎湃的内生动力。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坚定的文化自信,扎实推进各项任务,努力书写乡村文化繁荣发展的新篇章,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不可或缺的文化力量。

【来源/中国农大新闻网  撰稿/熊春文(人文与发展学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