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举办“新时代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视域下的监察官伦理”专题讲座
4月22日,法律系举办“新时代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视域下的监察官伦理”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特邀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主任刘哲主讲,系统梳理监察制度发展脉络,深入阐释监察官角色定位与职业伦理要求,为同学们带来一堂兼具历史深度、实践温度与职业指引的专业课程。
讲座中,刘哲以甲骨文“监”字切入,追溯中国监察文化源头,全面梳理古代监察制度的历史变迁。她指出,我国监察制度先秦萌芽、秦汉确立、唐宋完善、明清集大成,逐步形成独立高效的监督体系,汉代“六条问事”、唐代“六察法”、清代《钦定台规》等制度成果,为当代监察工作提供了重要历史借鉴。她结合秦汉御史府、唐代御史台、宋代御史台与监司体系、明清都察院等机构设置,清晰展现了监察制度从附属于行政走向独立监督的发展轨迹。
随后,刘哲系统回顾了党的纪检监察工作发展历程,从党的五大选举产生首届中央监察委员会,到新中国成立后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立、调整与重建,再到新时代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娓娓道来监督制度的演进脉络。她结合自身2016年以来参与改革的亲身经历,详细介绍了纪检监察“三转”、合署办公、双重领导体制、监察全覆盖等关键改革举措,以及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职能优化、监察权赋权、监察官队伍建设的实践过程,让同学们直观理解新时代纪检监察体制的制度优势与运行逻辑。
围绕监察官角色定位,刘哲结合《监察官法》规定与合署办公体制,阐明监察官兼具党的干部与国家公职人员的双重身份,承担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双重职责,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讲座通过专题视频,系统介绍了监察官任职条件、选拔程序、回避制度、等级晋升与监督管理体系,明确了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品行端正、专业扎实的准入标准,帮助同学们全面认识监察职业的规范化、专业化要求。
在核心的职业伦理阐释环节,刘哲聚焦忠诚坚定、敢于担当;忠于职守、勤勉尽责;遵纪守法、秉公执法;廉洁自律、接受监督四大核心要求,结合典型案例深入解读。她强调,监察官作为党的忠诚卫士,必须筑牢政治忠诚,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要依法履职、秉公用权,严守权力边界,严防非法取证、养案拖案、畸轻畸重等问题;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规范“走读式谈话”,守住安全底线;要自觉接受全方位监督,严防“灯下黑”,时刻做到慎独慎微、廉洁自持。她结合政治骗子围猎、间谍风险防范、纪检监察干部被围猎等真实案例,警示同学们坚守职业底线、提升政治敏锐性的重要性。
讲座最后,刘哲结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定向招录政策与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鼓励法学专业学生关注纪检监察职业方向,将个人理想融入法治中国建设与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她寄语同学们夯实专业基础、锤炼品德修为、强化责任担当,努力成长为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治人才。
本次讲座将历史梳理、制度解读、职业伦理与实务指引融为一体,内容详实、案例鲜活,有效打通了课堂教学与纪检监察实务的壁垒。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讲座系统掌握了监察制度知识,深刻理解了监察官伦理内涵,进一步明晰了法律职业的责任与使命,未来将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在法治实践中锤炼本领、践行初心。
【图文/张贵淞 王之玺 编辑/杜丽娟 审核/刘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