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法》修订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在青神县顺利召开
2026年6月13日至14日,由我院主办、中国农业大学农业与农村法制研究中心承办的《农业法》修订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在四川省青神县顺利召开。本次研讨会以“《农业法》修订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题,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围绕《农业法》草案所涉及重要问题展开研讨。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委员王超英,全国人大农委办公室主任王观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处长尤小龙,农业农村部法规司立法协调处处长冯慧,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杨东霞,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产业与技术研究室主任张照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蕊,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张志辽,浙江大学CARD中国农民合作组织研究中心主任徐旭初,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农村组织与制度研究室主任曹斌,我院党委书记宋明志、院长熊春文、副院长李玉梅、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青神乡村振兴研究院执行院长任大鹏等专家学者,以及青神县委、青神县人民政府、青神县人大、青神县政协的领导干部出席研讨会。来自中国农业大学的青年学者、青神县各相关部门与镇村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代表等共计50余人参与本次研讨会。
我院副院长李玉梅教授主持了领导致辞环节。我院党委书记宋明志、青神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邱磊分别致辞。宋明志书记表示,中国农业大学始终以强农兴农为己任,我院长期深耕农业农村法治领域,依托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青神乡村振兴研究院等平台推动理论研究扎根基层实践。青神县既有千年农耕文明积淀,又有农业农村改革的鲜活探索,为《农业法》修订提供了丰富的地方样本。希望本次研讨会实现理论与实践、中央精神与地方经验、历史传承与制度创新的深度融合,为完善我国农业农村法律体系贡献智慧力量。邱磊书记介绍,青神作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守牢粮食安全底线,做强柑橘、竹产业,深化土地改革与金融创新,相关模式入选省典型案例,将借研讨会深学《农业法》,以法治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
在《农业法》修订的背景及重点内容单元,三位立法部门负责人分别作主旨报告。
王观芳主任做了题为《〈农业法〉修订思路》的主旨报告,系统阐释了本次修法的必要性与整体思路。她指出,本次修法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善农业农村法律体系、适应实践发展需要的必然要求。修法坚持农业农村经济领域基础性法律的定位,保持原有主体框架总体稳定,紧扣农业强国建设、乡村全面振兴等国家战略,围绕完善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强化农产品供给保障、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推动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等重点方向完善制度设计,兼顾原则性、方向性与前瞻性。
尤小龙处长做了题为《〈农业法〉修订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安排》的主旨报告,介绍了立法推进的全流程情况。他表示,修订草案已于4月28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初次审议,70余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言并给予高度肯定。目前已通过多渠道、多层级广泛征求中央部门、地方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行业协会与社会公众意见,草案整体认可度高,征集意见主要集中在法律名称调整、宪法依据增设、农业新质生产力强化、生产经营体制细化、农业支持保护提标、农耕文化丰富、绿色发展完善、涉农法律衔接八大方向。下一步将持续梳理意见、开展专题调研与实地蹲点,稳步推进二审稿修改完善。
冯慧处长做了题为《从〈农业法〉修订谈农业农村立法的形势任务》的主旨报告,结合农业农村部门履职视角分析了立法工作现状与方向。她提出,修法要优先强化农业投入保障机制,稳固财政、金融支农力度,同时聚焦国有农场用地、承包关系、职工权益等现实矛盾厘清权责边界。当前我国涉农法律法规、规章体系已基本健全,但仍存在部分领域立法缺位、前瞻性研究不足、地方立法特色偏弱等问题,后续将联合学界与地方强化前瞻研究。
青神县副县长王超做了青神县交流发言,围绕“人、地、钱”三大核心要素,介绍了青神县培育多元经营主体、盘活土地资源、畅通融资渠道的改革实践,并结合基层落地需求提出立法建议。
研讨阶段由我院教授、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青神乡村振兴研究院执行院长任大鹏主持,五位专家依次作主旨报告。
杨东霞主任做了题为《〈农业法〉修改的若干问题思考——基于安全与农民权益保障的制度体系化视角》的主旨报告。她结合国际农业立法的六大发展趋势提出,修法应紧扣安全与农民权益两大主线构建制度体系,同时要从立法层面规范订单农业交易行为,完善调解、仲裁、诉讼衔接的多元化涉农纠纷化解体系。
李蕊教授做了题为《以〈农业法〉修订为契机 构建中国自主农业农村法治体系》的主旨报告。她提出,《农业法》是兼具经济法、民商法、行政法、生态环境法多重属性的交叉领域立法,建议以本次修法为契机系统梳理涉农法律法规,探索农业农村领域法典化路径,解决法条交叉重叠、适用冲突等问题。立法要厘清政府、市场、农民三者的权责边界,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推动政策语言向规范法律语言转化,加快构建中国自主的农业农村法治概念、理论与制度体系。
张志辽教授做了题为《〈农业法〉的定位与结构安排》的主旨报告。他指出,当前《农业法》存在司法引用率偏低、基层知晓度不足、篇章结构逻辑有待优化、同类事项多法重复规制等问题,建议进一步凸显本法基础性、综合性、统帅性的法律地位,重新调整篇章布局,拆分农产品加工与流通章节以适配三产融合趋势;同时借鉴民法典、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经验,探索农业农村领域适度法典化路径,统一涉农法律适用规则。
张照新研究员做了题为《农产品市场拓展和品牌建设与〈农业法〉修订》的主旨报告。他提出,立法重心应从单一生产端转向全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区分产业链硬件建设与供应链协作机制两个维度,完善利益分配与风险分担机制,破解上下游主体地位失衡的问题,要重点保护规模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与经营自主权,推动支农政策向普惠化转型,适配农业从“供给约束”向“需求约束”转变的新阶段,增加农产品市场开拓、消费促进相关内容,健全农产品价格调控与市场监管规则。
曹斌研究员做了题为《关于〈农业法〉修订的几点思考》的主旨报告。他结合日本、韩国涉农立法的演进经验提出,两国均从传统《农业基本法》逐步拓展至农业、农村、食物全领域,建议我国结合大食物观与城乡融合趋势,优化法律调整范围,完善生产经营体制章节,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地位,补充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供销合作社相关制度。借鉴日韩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模式,在立法中明确公益性市场的定位与功能,降低流通成本、强化质量监管,推动立法理念从单纯保护农业生产,转向兼顾生产者与消费者双重权益。
6月14日上午,研讨环节继续,三位专家依次作主旨报告。
徐旭初教授做了题为《〈农业法〉修订要考虑农业组织化与农业数智化的因素》的主旨报告。他提出,修法需具备前瞻性,重点兼顾农村再组织化、农业数字化转型两大核心趋势,适配农村人口结构变化与土地二次集中的现实,回应跨村组团发展、农业产业集群、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组织形态。坚持服务规模经营与土地规模经营协同推进,为智慧农业、数字农业布局制度空间,同时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民生功能的现实情况纳入立法考量。
我院副院长李玉梅教授做了题为《从〈生态环境法典〉看〈农业法〉的修订》的主旨报告。她表示,本次修订新增绿色发展篇章是重要制度创新,但现有条款偏原则化,可操作性有待提升。《农业法》须与《生态环境法典》衔接,承接全链条环境风险防控、污染综合治理、绿色低碳发展、气候变化应对等制度要求,统一规则、消除法律适用冲突,同时明确农用薄膜、农业固废回收等领域的部门权责分工,为生态补偿、气候适应、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新领域预留制度接口。
王超英委员做了题为《〈农业法〉修订的几个问题》的主旨报告。他结合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新形势新要求,深入剖析了本次修法面临的时代背景与核心任务,围绕立法定位、框架设计、重点制度完善等方向提出指导性意见,强调修法要立足国情农情,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既回应当下农业农村改革的现实需求,也为长远发展预留制度空间。
在针对条文修改的具体意见单元,参会专家围绕法律名称、立法依据、耕地保护、农业支持保护、农业新质生产力、农耕文化等具体条文展开集中研讨,结合各自研究领域提出针对性修改建议。
在理论与实践的对话单元,青神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同志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代表先后结合一线实践交流发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代表反映了农业生产前期投入大、抗风险能力弱、涉农产权抵押落地难、农业保险保障不足等痛点,希望《农业法》进一步明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法律地位,强化金融支农、风险保障相关制度设计。参会专家逐一回应基层诉求,围绕改革痛点、制度落地难点展开双向交流,推动立法设计更贴合基层实际。
研讨会总结环节由我院副院长李玉梅教授主持,我院院长熊春文教授作总结讲话。熊春文院长表示,本次研讨会汇聚立法机关、行政主管部门、高校学界、基层实践等多方力量,既有顶层立法设计的宏观思考,也有一线改革的鲜活经验,形成了一系列高质量的意见建议,为《农业法》修订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最后对各位专家的真知灼见、青神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及会务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
《农业法》修订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为立法者、研究者和实践者搭建了沟通交流平台,广泛凝聚《农业法》修订共识,深入探讨了农业农村基本法律制度,为国家立法和青神农业农村发展提供参考建议。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走访调研西龙镇瀚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高台镇颂橘台、百家池村、汉阳“百片引领区”,对青神县农业设施与畜禽活体融资改革、柑橘产业经营体系、土地二轮延包与高标准农田管护、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进行调研,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文/蒋翰卿 徐姗 图/缪佳利 编辑/杜丽娟 责任编辑/李玉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