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发展学院2026-2027秋季学期转专业选拔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7-01     点击数量:

根据本科生院《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本生〔2026〕090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具体规定如下:

一、学院领导小组

组长:宋明志 熊春文

副组长:武晋

成员:陈龙 孔锋 马学军 杨述兴 李红艳 赵挺 周静逸

秘书:闫诺

二、申请

学生根据学校通知,于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7月10日向本科生院提出申请。转专业接收计划详见本科生院《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转专业2024级、2025级转专业接收计划》。

三、面试

(一) 学院选拔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9月18日,将根据学生申请的第一专业安排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由各系通知学生,联系人如下:

转入专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农村区域发展

赵老师

62732581

社会学类

尹老师

62737735

法学

乔老师

62738682

传播学

赵老师

62732795

英语

王老师

62738529

(二)面试由专业所属系组织进行,系主任或专业负责人为面试小组组长;

(三)评委由5-7人单数组成,以专业教师为主,分党委委派专职辅导员参与;

(四)面试重点考查申请者是否符合本专业的培养要求,及其学习能力和兴趣,“面试综合成绩”为面试结果,“面试综合成绩”构成由各专业制定并报学院备案。

四、录取

(一)各专业对第一、第二志愿同时安排面试,若申请人数超出计划接收人数时,根据各专业要求可优先面试第一志愿;若申请人同时被两个专业志愿录取,则按照其志愿填报顺序确定最终录取专业。

(二)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各专业将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报到学院;

(三)学院汇总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于9月18日前上报本科生院;

(四)本科生院按学校相关规定于9月23日公布转专业学生录取名单,9月24日入选学生到转入学院办理报到手续。

(五)面试过程中或录取名单公布后发现学生个人信息或成绩等材料存在弄虚作假问题,取消学生录取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人文与发展学院本科生教务科负责解释。


人文与发展学院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