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政与发展”系列讲座第38讲:“农业资本主义”,还是“农民的生产方式”?
发布时间:2013/11/22 点击量:
2013年10月31日下午,“农政与发展”系列讲座第三十八讲在人文与发展学院CIAD报告厅举行。来自北京大学历史系的董正华教授结合国内外的历史和现实,深入浅出阐述关于“农业资本主义”的一些理论问题,并对目前广泛讨论的“家庭农场”与普遍存在的“农民的生产方式”、以及二者与“农业资本主义”的关系进行了解析。
董教授从他对一些流行的说法和概念产生的疑问入题,如:“美国没有农民(peasant),中国没有农场主(farmer)”的说法在家庭农场出现后是否成立?家庭农场所提出的“规模化”、“专业化”是不是又将大部分的农户排除在家庭农场之外?当前中国农村一些地方出现了一些大规模、商品化的农场,是不是标志着“中国正在走进一个农业资本主义兴起的新阶段”?董教授坦承目前的一些观点和他对世界农业发展的理解存在偏差,他继而想澄清到底什么是“农民”或“小农”,什么是“农业资本主义”的问题。
董教授认为“农民”、“小农”和“家庭农场”有着密切的联系,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相互置换的。他沿用了恩格斯的观点,即“小农是指小块土地的所有者或租佃者——尤其是所有者,这块土地既不大于他以自己全家的力量通常所能耕种的限度,也不小于足以养活他的家口的限度。”并且指出对于“小农”或者“农民”的认识应该因时因地去理解。历史上,封建专制下的单一的小农实际上没有自己的“经济”,而更多地是一个身份地位的概念,和现代意义上受到民法保护的身份自由的农民不可同日而语。东亚自古以来就有小块土地经营和精耕细作的传统,到现在仍没有根本改变,所以一提起小农,人们通常所想到的是一亩三分地的微型农场。但是,按照恩格斯的概念,即使是美国耕种4000英亩的农场,无论他采用什么样的生产工具(用直升机播种也好,大型机械化工具均可),只要是主要依靠自家劳动力的经营方式,它仍然是家庭农场。所以董教授认为“小农户”、“小农场”、“小经营”、“家庭农场”、“家庭农业”,这些语言在不同语境下经常是互通互用的,家庭农场如果主要靠自己家庭的劳动力,就应该承认其是一个自主经营的农民,而不是一个资本家,不是资本主义的农场主。
美国农业部近年界定“家庭农场”的条件之一是自家农产品年销售额超过1000美元,保留如此低的门槛,说明美国迄今还有不少超小型的家庭农场即“微型农场”。董教授认为,在地广人稀、最有条件发展大规模雇佣型的资本主义农场的美国,家庭农场依然如此盛行,那么亚洲和欧洲就更不用说了。在美国粮仓衣阿华州(Iowa),政策允许土地在当地农民之间流转,但不允许外来的人(华人、墨西哥人或企业家)购买土地,也就是避免我们所谓的“资本下乡”,以保证农地农用和农地为农民所用。可以说,今天在整个世界,尽管出现了很多雇佣型的资本主义大农场,但是以农户为基本经营单位的家庭农场制度或者恩格斯所说的“小农”仍然盛行,且是世界上稳定而主要的生产方式。在这里,“小农”是相对于利用雇佣劳动增殖自己的资本、依靠剥削劳动追求剩余价值赢利的资本主义大农场而言的。那么,如何来认识农场的家庭经营,在马克思主义框架下所谓的“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这样五种社会形态或社会生产方式中,农民自主的家庭经营又处于什么样的位置呢?董教授认为它并不属于其中任何一种方式,而是一种属于它自己的叫做“农民的生产方式”,并援引马克思《资本论》中原文进行论证。
随后,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作品中有关小农历史地位的梳理,董教授发现,无论是马克思,还是后来的恩格斯、考茨基、列宁都是把现代各国的小农,看作既有进步性又有其过渡性的一种两重性形态。所谓进步性,是指用家庭经营或者自由的小农来取代封建地主所有制,来扫除封建义务;所谓过渡性,指的是它还是农业本身发展的一个必要过渡阶段,但最终是要消亡并由资本主义大农业来取代它的。例如考茨基通过对比资本主义大经营与家庭小经营,从投入与产出、成本与效率的角度重申了小农的两重性,即:现代农业仍然和家庭经济紧密联系;大生产将战胜并取代小生产。而列宁则继承了马克思关于小农两重性的思想,把农民的自由土地经营看作历史的进步,同时又是封建主义与农业资本主义、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之间的过渡形态。所以列宁认为这是个基础,通过土地国有化,把土地给那些勤劳的,将来有可能发展起来的人,而不是给那些懒惰的人;将来走自下而上的美国资本主义道路,而不是容克地主剥夺农民的普鲁士道路。列宁的土地国有化和美国式道路的首要意义都是自由农民的自由发展,而他所谓的资本主义的发展以及资本主义的演进路线在整个图像中是比较模糊的。董教授就此提出一种猜想,认为列宁原本就并不想看到俄国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而希望看到的是剥夺资产者,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无产阶级革命,这也可以从十月革命后俄国发展历史中得到验证。
那么,农民(家庭经营的自由农民)到底应该走向富裕还是应该走向消亡?这是值得继续追问的问题。如果认为农民走向富裕,就是资本主义倾向,会危及到社会主义无产阶级专政,那当然要去打击它;如果认为农民富裕起来,只会对农业发展有利,而且不危及政权,那就应该鼓励。董教授认为联共(布)在富农这个问题上态度是来回摇摆,甚至是朝令夕改。比如说在十月革命以前,列宁强调说“土地分配给农场主,而不是懒惰的农民,不是给无法成为农场主的懒汉。要把俄国的土地合在一起(注:这就是他所说的土地国有化了)在富裕的农民和中农之间分配,贫农反正是不适合耕种,施肥,保养土地的”。1918年9月又提出要求“彻底剥夺资产阶级”,但同时提请全党注意“不剥夺富裕农民”、“富裕农民可能非常富足,但不是盘剥者及其他。” 布尔什维克执掌政权初期推行“战时共产主义”导致严重的政治经济危机和农民的反抗,列宁转而采取“新经济政策”,提出“勤劳的农民是我国经济振兴的‘中心人物’”,认为不必害怕农民的“个人主义”和他们的自由贸易。 然而没过几年,布尔什维克又从“新经济政策”时期的允许一批新富农出现,一变而为严厉打击直至彻底消灭富农。
中共对富农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也受到苏俄的影响。中共六大曾提出过保存富农经济,1946年的《五四指示》也规定“一般不变动富农的土地”。但后来还是将富农跟地主以及反革命分子、坏分子一体对待,甚至将“富裕中农”也作为斗争对象,党内则一反再反或者变相地反所谓“富农路线”和“富裕中农的代表”。土改后不久毛泽东告诫 “现在农村中存在的是富农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和像汪洋大海一样的个体农民所有制。大家已经看到,在最近几年中间,农村中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一天一天地在发展,新富农已经到处出现,许多富裕中农力求把自己变成富农。” 两年后,他又提出:“富裕农民中的资本主义倾向是严重的”大跃进时期更是激烈批判“农村中一部分富裕中农和干部当中的少数代表富裕中农利益的右倾机会主义分子”、要求“彻底挖掉富裕中农和资产阶级的根子”。董教授认为现在是应该给富农政策和富农路线正名的时候了,否则现在要富农,很多人可能会心有余悸:再打击富农怎么办?理论上不搞清楚,这种担心并非多余,这也涉及到如何看待农业资本主义的问题。
董教授认为“农民”和“资本主义”不搭界,这里说的“农民”指的是家庭经营的个体农民,而关于什么是农业资本主义的问题则首先要认识究竟什么资本主义。董教授认为“资本主义”的概念是一个近代概念,从欧洲封建社会崩溃,到中世纪以后,它是一个非常有用的概念框架。但它是一个历史范畴的资本主义的概念,我们不应把它拉长,变成一个自古就有,将来也会永远存在的概念或形式。国际流行的资本主义概念——认为自由的市场经济下用最小的代价、最小的成本来最有效地配置资源就是资本主义——很可能就把资本主义异化成一个非历史的范畴。资本主义离不开雇佣劳动,离不开剥夺劳动者的生产资料,离不开劳动力的市场化。马克思的“资本主义”作为一个历史范畴,就是一个剥夺农民,剥夺劳动者,让他们变成一个无产者,受雇于资本家。在工业部门是这样,在农业部门也是这样,在农业领域就叫农业资本主义,它主要强调雇佣劳动,资本家经营农业,主要依靠无产的农业雇佣工人,一个雇佣型的资本家的大农场则可谓之“资本主义大农场”。
最后,董教授回到“农民的生产方式”上,认为它的长期存在需要我们对社会形态理论进行新的思考。因为过于相信那种单线的历史,所以历史上就没有“家庭农业”、“农民的生产方式”的地位,由此董教授提出应该打破单线的历史认识,承认历史的发展是多线性的,不应把社会理想形态套之现实,应该承认不同社会生产形式与社会形态的共生性。对家庭农业的重新认识,必将归结为对“历史资本主义”的重新认识、对资本主义与前资本主义和后资本主义之间的断裂与连续性的重新认识、以及对其他各种生产方式、社会形态“共生性”的重新认识。在接下来的互动环节中,现场听众就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当前中国土地制度改革、“主要依靠自家的劳动力”的理解和量化界定、以及对中国当前大规模征用农民土地背景下的发展道路的认识等问题与董教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董正华教授同时也是北京大学世界现代化进程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现代化与发展理论、世界现代化进程。其代表作包括《透视东亚“奇迹”》(1999)、《东亚现代化:新模式与新经验》(与罗荣渠合编,1997)、《世界现代化进程十五讲》(2009)、《世界现代化历程•东亚卷》(2010)等。他同时也是《史学理论研究》、《北大史学》、《现代化研究》、《科学与现代化》等多种刊物的编委。(冯小 整理,刘娟 编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