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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治讲座第7讲:集体地权下的权利分割

发布时间:2017/11/23  点击量:

11月20日下午,学院法律系主办的农村法治讲座第7讲在东校区民主楼240会议室举行。来自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的刘守英教授为法律系师生作了主题为“集体地权下的权利分割”的专题讲座。

刘教授讲解了为什么要回过头来讨论集体地权问题。在中国地权制度的结构上,既要解决制度层面上的所有制与所有权的问题,又要解决产权与合约结构的问题,只有处理好承包人与经营人之间的关系,才能有效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扩大收益。

其次是集体地权的结构和演变。刘教授指出,所有制和所有权是两个不同的问题。所有权是国家政治制度的基础性安排,而所有权指的是所有可能的权能,所有权拥有分离具体权能的权能。刘教授重点讲解了成员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经营权、以及经营制度的演进。刘教授对集体土地产权和利益结构、集体经营制度、土地合约等问题深入浅出地分析,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刘教授讲解了三权分置与集体地权改革。他结合习总书记关于三权分置的讲话和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分析了三权分置改革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可能产生的深远影响。最后,刘教授分析了上海松江、成都崇州和贵州塘约三个三权分置实践的典型案例。

刘老师的讲座高屋建瓴、深入浅出、幽默风趣。讲座原定于下午四点结束,在大家的强烈要求下,刘老师又延长了一个小时。在这一个小时中,法律系师生与刘教授积极互动,气氛热烈,对于各位听众提出的问题,刘教授都详细地予以了解答。

下午五点钟,讲座圆满结束,刘教授与师生合影留念。

主讲人:刘守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农经系与土地研究中心访问学者。曾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秘书长。研究领域为土地制度与发展、制造业转型升级以及城乡互动。

 

 

【撰稿/高敏 摄影/张佳明 责任编辑/邵念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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