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报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3 点击量:
2020届有关毕业生:
按照《关于做好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及有关文件要求,更好保障2020届毕业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现启动补贴申报工作。因客观原因未在2019年9月及时申请2020届毕业生(单位定向委培生除外),在本次申报中进行补报。
一、申领条件
1. 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2. 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北京户籍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低收入农户的);
3. 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4. 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5 . 本人毕业学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6 . 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未申领过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可自愿申请。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符合以上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申报。
二、时间安排
申报时间: 2月24日- 3月2日。
三、申报流程
(一)信息填报
1、凡符合申领条件的同学准备申报材料。
电子版材料:即系统需要填写的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
2、材料提交说明:凡有意申领的同学于2020年2月26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东区民主楼107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按照“姓名+补贴类别”发送至pxwzgy@cau.edu.cn。
3、各学院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并登录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系统录入毕业生信息。
4、各学院收集拟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毕业生的申请材料,将纸版材料:(1)申请表(附件2),(2)承诺书(附件3),(3)国家助学贷款类别学生名单(按照系统上报的情况整理,标明学号、姓名),统一加盖学院公章,于3月3日15:00前统一交到就业创业办公室1号学生公寓B324室或西校区和园408室。电子版材料以“姓名-补贴类别”命名,各学院汇总后统一发送至邮箱:zsxj@cau.edu.cn联系电话:010-62732244。
(二)学校审核并公示
学校就业创业办公室将对材料予以审核,并于2020年3月4日在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无异议的,3月11日正式上报信息至市人力社保局。
(三)市人力社保局复审
符合条件的通过复审,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四、发放
市人力社保局将复审通过的高校毕业生名单提交市财政局,由工商银行进行发放。工商银行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个人账户。
附件:
附件2:2020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归档)(1).doc
人文与发展学院就业办公室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