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发展学院关于第三轮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9 点击量:
学院全体教师: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第三轮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工作方案》(中农大人字〔2020〕12号)、《关于开展第三轮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以及新一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中农大人字〔2020〕14号)的有关要求,以及学校对学院聘期考核标准、“绿色通道”典型案例的审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按照学校要求,学院成立聘任考核小组,下设学院初审小组,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实施本次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工作;学术评议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具体负责。
1、学院聘任考核小组
组 长:林涵、叶敬忠
副组长:张克云、龚利
成 员:武晋、吴惠芳、李玉梅、臧雷振、熊春文、唐丽霞、杨述兴、李红艳、张彩华
2、学院初审小组
组 长:林涵
副组长:张克云、龚利
成 员:武晋、吴惠芳、李玉梅、臧雷振、熊春文、唐丽霞、杨述兴、李红艳、张彩华
二、考核范围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正式聘任在岗的专任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本轮聘期考核。2020年1月1日以后已办理退休的自愿参加考核。
下列人员可不列入本次聘期考核人员范围:
1、新机制人员;
2、2018年1月1日以后入校的专业技术人员;
3、同时聘任职员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双肩挑”人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人员除外)。
三、考核办法
(一)常规考核
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学校人事处审定的《聘期考核评价标准》(附件1)进行考核。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公布的聘期考核评价标准进行考核。
(二)绿色通道
根据学校审定并经公示后的“绿色通道”标准(附件2),对符合条件的直接认定为聘期考核合格。
(三)代表性成果考评
为尊重人才成长规律,遵循科学研究工作规律,对于未完成学院规定基准任务,没有达到聘期考核标准,但在聘期内有其他重要学术成果、社会服务贡献或具有较高学术潜力的教师,可提出代表性成果考评申请。由申请人提供代表性成果及发展性目标,学院学术委员会在各系评定基础上进行评议,由聘任考核小组确定考核结果,并上报学校备案。
四、考核程序
(一)6月30日-7月1日:填表、审核
1、个人填报《聘期考核审批表》(附件3)。
2、各系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保人员信息、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3、各系党支部对申报人的政治立场、思想道德、行为规范、师德等表现形成考察意见并填入《聘期考核审批表》。
4、各系负责收集以上材料PDF版(带申请人电子签名),并于7月1日提交学院初审小组。
(二)7月2-6日:材料展示
学院对初审通过的《聘期考核审批表》在东区民主楼231室进行公开展示。
(三)7月6日:考核工作
1、各系对参加常规考核和“绿色通道”考核的教师提出考核结果建议。
2、申请团队考核的教师:
(1)团队负责人填写《人文与发展学院聘期团队考核审批表》(附件4),由其所在系提出考核结果建议;
(2)团队成员填写《人文与发展学院聘期团队成员考核审批表》(附件5),由团队负责人给出考核结果建议。
3、申请代表性成果考评的教师填写《人文与发展学院聘期代表性成果考核审批表》(附件6),由所在系对其提出考核结果建议。
4、各系于7月6日提交学院以下材料:
(1)《XX系第三轮聘期考核结果信息表》(附件7)
(2)《人文与发展学院聘期团队考核审批表》(附件4)
(3)《人文与发展学院聘期团队成员考核审批表》(附件5)
(4)《人文与发展学院聘期代表性成果考核审批表》(附件6)
5、学院学术委员会在各系考核基础上,对申请代表性成果教师进行研判,并确定评价结果。
6、学院聘任考核小组根据各系考核结果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内的履职情况,提出聘期考核结果。
(四)7月7-9日:结果反馈与公示
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员,并在学院网页公示。
(五)7月10日:上报结果,学校审定
考核结果上报人事处。根据相关程序提交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定全校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结果。
五、其他说明
1、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2、第三轮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结束后,将进行新一轮分级聘任(预计7月中旬启动)、签订岗位任务书。具体安排请大家关注后续通知。
学院联系人:郑宇洋;电子邮箱:zyy89@cau.edu.cn
人文与发展学院
2020年6月29日
附件6:《人文与发展学院聘期代表性成果考核审批表》.docx